XX镇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

XX镇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

务均等化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进XX镇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基本、扩大覆盖、务实推进原则,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政府主导,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社会资源,构建良性机制,切实提高全街道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镇实现国家规定的计生基本项目技术服务和药具免费全覆盖;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获得出生缺陷干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服务,实现优生优育服务同待遇;流动育龄妇女享受生殖健康咨询指导和检查、随访,实现生殖健康服务项目共享受;逐步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快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全面形成“全覆盖、同待遇、

共享受、促融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适应城镇化建设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

三、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宣传教育均等化。积极开展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社区)、企业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等地方和场所通过免费发放宣传品,举办婚育知识讲座、刷新标语口号、开辟宣传专栏、在辖区内高校举办各类计生基本国策和青春期生殖健康宣传教育活动等措施,加强面向流动人口的宣传、咨询和倡导,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家庭保健、避孕节育等科学知识,提高流动人口计生政策知晓率,从而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水平。 2.技术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到县妇计中心,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放环、补救措施、结扎和查环查孕服务,提高流动人口在流入地接受免费技术服务的比例以及流动人口参检孕前优生参检率。孕环检情况由镇卫生院通过信息网络传输给户籍地计生部门。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告知服务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免费服务覆盖面。

3.生殖健康服务均等化。将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纳入本地生殖保健范围,对其生殖健康档案实行实名制登记制

度,为流动育龄妇女提供同等的随访服务,已婚育龄妇女身份证可到县妇计中心享受B超检查等生殖健康服务,加强随访服务和查治生殖疾病服务,每年为其提供至少1次生殖健康检查。

4.药具供应均等化。推广“避孕药具15分钟服务圈”的做法,实现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全覆盖。在流动人口集中的村(社区)、企业、建筑工地、一站式服务点等场所设置计生药具免费发放点,使流动育龄群众方便获得避孕药具。采用上门发送与自主领取相结合的方式,努力使流动人口免费领取药具。

5.优生优育服务均等化。将流动人口优生优育服务纳入户籍地人口同步管理,强化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宣传和普及,为流动育龄群众免费提供宣传咨询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流动育龄群众获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服务,加强对孕情监管、叶酸补服、高位筛查、住院分娩等关键环节控制工作。基本实现流动人口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和户籍人口同步推进。

6.生育证办理均等化。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流动育龄夫妻,孕前至生育后三个月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凭相关证件在计生办按办证程序及时予以办理。同时,向育龄妇女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致通报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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