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书画鉴定中的避讳-文档资料

写庾信之诗,改卷“谢灵运书”说不攻自破。该作的书写内容均为仙道题材,与五色笺的纸张相映生辉,显示出内容与形式的一致性,且其艺术水准极高。其上诸位鉴赏名家的题跋便真实反映了其非同寻常的艺术魅力。项元汴的跋云:“笔势纵逸,使人真有凌云之想。”丰坊跋云:“是帖行笔如从空中掷下,俊逸流畅,焕乎天光,若非人力所为。”董其昌则跋云:“有悬崖坠石,急雨旋风之势。”[6]494结合原作的艺术水准来看,诸跋的赞誉之词并非言过其实。然即便是如此旷世杰作,关于其作者的考据至今仍难有定论。这缘于该卷上并无具体作者的款署,众多的著录也同样未有关于作者的可信度较高的记述,称其为张旭的手笔也仅基于该卷书风与艺术水准的推测。也许正是基于上述缘故,清时该卷进入内府被定为赝品。

云此卷为张旭所书的观点始见于董其昌的题跋,因董其昌在书画界的突出地位,此说影响极大。关于此作是否为张旭所书长期以来一直为书画鉴定界的一大公案,尤以启功和谢稚柳、杨仁恺等人最具代表性。杨仁恺认为该作为张旭真迹,他在《唐张旭的书风和他的》等文中,力主张旭真迹说,主要基于对草书发展各个阶段与时代背景的考量以及对受到张旭影响的后代书家作品真迹的对照、分析。[7]233而谢稚柳则根据传世颜真卿、怀素、杨凝式、黄庭坚等重要书家书风承袭关系,肯定此卷为张旭所书,这与杨仁恺的研究路数基本一致。目前,杨、谢二人的观点已被国内大学课本和国家书刊所采用,而启功的观点一直颇受

冷落。启功认为,该作并非张旭所书,乃北宋年间的作品。启功在《旧题张旭草书古诗帖辨》中指出:古代排列五行方位和颜色为东方甲乙木,青色;南方丙丁火,赤色;西方庚辛金,白色;北方壬癸水,黑色;中央戊己土,黄色。该作庾信诗中原句“北阙临玄水,南宫生绛云”中的“玄”即是黑,“绛”即是红,北方黑水,南方红云,一一相对。而宋真宗则自云梦见他的始祖名为“玄朗”,故命令天下讳这两个字,凡“玄”改为“元”或“真”,“朗”改为“明”,或缺其点画。此事件发生在北宋大中祥符五年(1012)十月戊午(参见宋李攸《宋朝事实》卷七)。启功同时指出,凡所见宋人临文所写,除了按规定改写之外也有改写其他字的,如绍兴御书院所写《千字文》,便改“朗曜”为“晃曜”。而此处“玄水”改写作“丹水”,当是为了避讳而不顾及通常五行中的方位颜色,出现南北同红的情况。而在启功看来,此卷的书写年代,下限不会超过宣和入藏以及《宣和书谱》的编订时间,上限则不会超过大中祥符五年十月戊午。[8]79 需要指出的是,该卷所书四首古诗最早见于唐徐坚的《初学记》卷二三《道释部》,且顺序也完全一致。该书为徐坚奉敕为唐玄宗时诸王学习之用而作,应为唐代广为流传的工具书之一。生在唐朝的张旭书写时产生笔误的可能性很小,而其他的作者书写时因避讳而出现与原文不一致的可能性则很大。再者,五行的知识对古代读书人来说,也为常识中的常识,出错的几率更是小之又小,何况又出现在仙道题材的诗中!笔者以为,在众多的相

关论述中,启功的论证可信度较高,故而云此《古诗四帖》为张旭所作实属牵强。不过启功的论述也并非无懈可击,其作为论据的徐坚《初学记》的版本便是一个问题。尽管如此,笔者以为将一个尚在争论中的问题以公论的形式广布于目前的中小学乃至高校的美术教材上实在有失谨慎。有时告诉学生问题之所在,进而激发其求知的欲望似乎更合乎艺术教育的本义。

在其他的朝代,元代因蒙古人的名字为蒙古语的音译,无须避讳。明代则避讳依旧,不过已不像唐、宋那么严格。清代因清世祖福临为满语音译,故而不避讳,然康熙朝开始避讳,且极为严厉,但在明清两代避同音字的讳已不复存在。明清时因不避同音字的讳,便出现既可将避讳字改成同义字,也可将其改成同音字的现象。如画家赵元生于元代,入明后须避明讳,“元”只能写作“原”,因此根据赵原(赵元)作品的款署,自然可以断定其作品的大体时限。再如清代“四僧”中的弘仁,乾隆之后作品款署时因避乾隆的讳(乾隆名弘历),弘仁的“弘”只能写作“宏仁”,虽然其曾为血性十足的抗清志士。

当然避讳也有特殊的情况,如已祧(皇帝已故五世的祖宗)不讳,不过有人照样依据惯例与敬仰予以避讳,由此可见其问题的复杂性。而在临摹一些作品时,为了保持与原作的一致性,款署则往往依原作临写,无须避讳。[2]258这些均为古书画鉴定时应予以注意的地方。避讳尽管仅为古书画鉴定中的辅助依据,但其作用不容忽视,上述的几个案例依然已给出了颇具代表性的

注脚。不过笔者认为,所有的鉴定方法均存在不足,只有将各种方法予以综合运用方为大成,然这又何其难也!故而越是在书画鉴定上有所造诣的人,便越内敛低调。上述杨仁恺、谢稚柳、启功三位鉴定界前辈之间的争论便为我们上了意味深长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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