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标志、专用章管理制度

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标志及专用章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对检验检测专用章进行管理,对检验检测专用章和资质认定标志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控制,规范检验检测行为,确保检验检测专用章处于受控状态,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站检验检测专用章和资质认定标志的使用和管理。 3、职责

3.1负责检验检测专用章的登记和使用监督。 4、管理规定

4.1资质认定标志的使用与管理

1)本中心资质认定标志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CMA、综合乙级以及本站报告专用章。

2)在本站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应当在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上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用以表明该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由本站出具。

3)检测专用章的式样须经过本站法批准。CMA标志、综合乙级只能用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通过项目的检验检测报告书,如果报告书上有1个及以上项目未通过认定,均不允许使用以上标志。

4)资质认定标志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书封面左上部适当位置。 4.2检验检测专用章的使用与管理

1)检验检测专用章只能用于在认证参数范围内的,经过审核、批准签字的检验检测报告书。检验检测专用章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书封面右上部适当位置。 2)当检测专用章丢失时,须及时声明作废。当资质认定标志印章丢失时,印章使用人应向合约办提出书面说明,合约办立刻向发证单位提交报告,宣布该印章失效,同时申请刻制新的印章补发给印章使用人。

3)检验检测专用章不得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摆放。印章使用人需对本人用印的文件负责,不得随意加盖印章,用章记录资料要存档备查。

1

4)当印章保管人调离本岗位时,应及时交回其保管的检验检测专用章,试验室负责人应作好回收记录。

2

用印登记表

用印类别 用印人 报告编号 用印日期 单位 CMA 综合乙级 合同管理制度 3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