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耶克新自由主义思想的评述.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学科论文

课程:现代西方政治思潮

题目:关于哈耶克新自由主义思想的述评 学院:教育历政系 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学号:122004011008 姓名:方金宪

关于哈耶克新自由主义思想的评述

姓名:方金宪,2012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摘要:自由主义是近代以来西方社会的主流政治思潮之一。其基本特点是强调个人自由的首要性,并保障个人的自由权利作为政府基本的甚至唯一的目的,把宪政与法治作为实现这一目的的主要手段。自由主义的基本价值取向和它倡导的一系列原则,深刻地影响了西方社会的历史进程,并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现代西方社会的政治面貌。“自生自发秩序”这一概念是由冯·哈耶克在其一系列著作中归纳论述。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对中国现阶段及未来的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通过在哲学、法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层面宏观的理论把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洞见哈耶克自由主义思想,从中辨析自由建构逻辑,内容取向。关键词:哈耶克;新自由主义;社会福利;

纵观哈耶克整个思想体系,我们可以发现,哈耶克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家,在经济学上有着重要的理论贡献,同时他也在政治学理论、法学和哲学等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并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理论思想体系。下面我们就结合哈耶克的经济和政治理论,对他的社会福利思想进行分析和评价,也就是说要想真正理解和把握哈耶克社会福利思想的主要内容和实质,就必须将其放在整个的思想体系中加以考察,那么

哈耶克关于社会福利的思想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其实质是什么,有否合理性,对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有着怎样的影响呢?在回答这一系列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就整个新自由主义理论的发展历程及其复兴的背景作简单的介绍,从而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理解哈耶克及其思想。

一新自由主义发展历程

新自由主义是和古典自由主义相对照而言的一种新的理论体系,它是在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基础上、在和凯恩斯主义不断的斗争中产生、发展并壮大起来的。从20世纪20︿30年代的创立到70年代的勃兴,大约经历了50多年。在这50多年的时间里,应该说新自由主义发展的并不是很顺利,尤其是和凯恩斯主义的斗争失败后,新自由主义一度处于一种边缘学科的地位中,很少受到人们的重视。只有到了20世纪70年代,新一轮经济危机爆发,证明主张国家干预的凯恩斯主义并步能完全解决资本主义国家的危机,在这样情况下,新自由主义趁机抬头并发挥着自己独特的作用。具体来说新自由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创立、冷落、兴起以及全球蔓延时期,

新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经济学理论、思潮,产生于20世界20︿30年代。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伴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转变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建立,古典自由主义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压抑和挑战,新自由主义便是在这样的情景下产生的。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又一次出现了高失业、低增长、高通货膨胀的新一轮“滞胀”时,新自由主义才找到重新登上历史舞台的机会,并逐渐兴起。新自由主义的兴起与凯恩斯主义的破产有着密切的关系,20世纪70年代的新一轮“滞胀”主要是由1974年的“石油危机”和一系列社会问题引发的。面对这些问题,政府如果过度干预,就必然引起行政支出的增加,而行政支出主要是由税收来承担的,自然也就必然会引起税收的加重,税收加重又反过来进一步促使“滞胀”的恶化。凯恩斯理论面对这样的一种恶性循环可以说是束手无策。虽然新自由主义同样也无法迅速的解决经济滞胀问题,但是国家干预也并不能完全消除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危机,这样凯恩斯主义的“失灵”就为新自由主义反对国家干预提供了一种实践上的口实。凯恩斯主义在经济滞胀和新自由主义的双面夹击下逐渐丧失掉了自己主流地位,而新自由

主义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主张开始重新抬头。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直至今天新自由主义出现了伴随全球化不断向世界各地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蔓延的趋势,当然也包括中国在内,至此,新自由主义完成了它从冷落到复兴再到全球蔓延的一系列步骤,并一直在各个国家的思想界和实际的社会政策方面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二哈亚克社会福利思想的基础

哈耶克的社会福利思想是建立在他的政治和经济理念基础上的,可以说他的社会福利思想恰是其政治和经济理论的体现。如前所述,哈耶克在长期的理论研究中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而这个思想体系又是以其的经济和政治理论为核心内容的,因而我们需要对哈耶克的这些核心内容进行整理和分析,而哈耶克的这些经济和政治理论所涉及到的范围比较广,内容也比较多,所以在这里我只对和社会福利思想有关的一些理论主张作简单的介绍,并总结为以下几点,首先我们来看看他关于自由,关于社会正义的政治主张。

1.哈耶克的政治理论

哈耶克在对自由进行论证时认为,自由就是“一个人不受制于另外一个或一些人因专断意志而产生的强制性状态”自由的意义在于“一个人自行决定什么样的需要和谁的需要在他看来重要”,哈耶克始终认为自由是和个人责任密不可分的,个人责任要求我们对自己的命运负责,不承担个人责任也就意味着对自由的丧失,个人只对自己的行动负责,而不应当对同样具有自由的人承担任何责任。从他的个人责任和自由的关系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到,如果一个人因失业而失去了生活保障,那么仅仅是这个人自己对失业负责,不需要别人来为他的失业承担任何责任,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所实行的失业保险在哈耶克看来并不是对自由的保障,而恰恰是对自由的一种恶意篡改,因为它将个人责任和个人自由截然分开,因而从其的这种自由观出发,就不难推算出在哈耶克那里并不看好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因为一些社会保障在发挥作用时往往是以某些人的个人自由为代价的。

哈耶克在论证国家和个人的关系时认为,要使所有的人都享有尽可能多的自由,就不能否认强制的必要性。在他看来尽管强制是一种罪恶,他将人类彻底沦为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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