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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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控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安全监控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设备调校测试制度 安全监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维护、验收制度 安全监控仪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气样管理制度 监控信息传输制度 瓦斯超限信息反馈报告制度 系统故障信息反馈报告制度 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监控系统密码设置及管理制度 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 甲烷传感器中断追究制度 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的处理措施 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措施 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
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
安全监控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中有关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基本知识和规定,会正确使用和操作安全监测监控设备。
严格执行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严禁离岗、睡岗。 严格操作规范,掌握安全监控系统操作技能,做好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监控系统安全可靠及正常运行。
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熟悉设备、仪器性能,按规定正确进行操作。 掌握采掘动态和图纸填绘情况,并对监控系统示意图作实时修改。 严格按照瓦斯监控平台操作流程规定,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不间断浏览、分析系统运行信息数据和参数。
认真填写值班期间监控系统运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上报。 每天必须将瓦斯日报表、运行日报表送矿相关领导审阅,并存档备案。 对监控系统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和瓦斯超限报警情况必须按照瓦斯分级进行处理、记录,及时报告值班领导、技术负责人、矿长,并将每日隐患处理情况汇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金沙县煤矿安全监控中心总控室。
及时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和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安全监控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有专门机构监控、维护进行管理,参加安装、使用、维护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对相关的业务能够熟练掌握,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
三、设备在安装、调试、投入使用过程中,应提前审批后方可实施。设备拆出、改线、移动要有报告和措施,并及时上报矿调度室。
四、熟知井下采掘工作面各地点的监测仪表安装位置,对使用、维护及探头报警、断电、调试、校正必须符合要求,保证监测仪器正常连续运转。
五、每月对监控设备调试、校正一次,每15天对甲烷传感器用标准气样与空气气样进行校正,每15天对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一次。
六、安装各电源线应保证在断电控制切断相关电源开关时,不能切断监测装置电源,安全监控设备电源应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按接到开关负荷侧,严禁与局部通风机共用电缆、变电器、开关。
七、电源箱严禁设置在断电范围内或回风巷道内,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应安装在采区变电所内。
八、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监测维护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牌板健全监测维护管理台帐,确保仪器合格率100%。
九、设备应安装在无滴水、无冒落,便于观测和维护的地点,分站等重要设备应选择在硐室中安放,设备应垫高或悬挂,离地高度不小于300㎜。安装完成后,应全面标调一次。
十、根据作业进度及时更改井下示意图和探头编号,做到各监测名称与井下实际相对应。按要求和规定定期调校和送检各类监测监控设备,杜绝不真实和超出误差范围信息数据的上传。
十一、发现各类传感器存在故障或不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向矿调度室、通风工区值班室、通风监测室汇报情况。记录好有关数据,并编制处理措施。
十二、悬挂位置应符合《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十三、下井产品要有产品合格证、安全标志证、防爆合格证三证齐全。 十四、严禁任何人乱接、乱改及非标准乱接线安装。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经上级部门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上级指令,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空岗和缺岗,严禁脱岗,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三、实行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无人接班不离岗,故障处理不清不交接班,认真做好记录。交接班时要对所有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和交接,履行签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