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指南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指南

一、工程竣工验收须符合下列要求:

1、完成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若有验收甩项内容,应同时出具甩项协议。

2、有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工程质量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回复。 3、已组织预验收并预验收合格。各参建单位须出具相应的工程质量报告,并由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竣工验收流程

1、工程竣工验收的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填写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竣工验收条件审查表,与竣工验收会议议程及各参建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报告等材料一并报市园林园林局审查。竣工验收申请中验收人员组成应符合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第6.3.4条规定。

2、审查通过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园林局监督员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监督,验收结束后形成竣工验收报告。

3、造价100万元以下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由园林局规划建设股股长负责现场监督。造价100万元-300万元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由园林局局长负责现场监督。造价300万元以上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由城管执法局分管局长负责现场监督。 三、竣工验收注意事项

1、验收组分为观感质量组、实测实量组、资料组,各组验收表格详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附录D“表D.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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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D.0.4、表D.0.5、表D.0.6”。

验收组成人员应与竣工验收申请中所列人员一致(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为必须参加人员)。实测实量组应由除施工单位外的其他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2、竣工验收的依据为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所依据的设计文件应与在园林局备案的设计文件一致。 3、验收现场应有完整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测量工具。 绿化实测实量应对图纸设计中所有绿化植物种类进行苗木设计规格及苗木成活情况进行抽测,土建实测实量应对工程所有土建项目进行抽测。

抽测数量及比例按照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附录B中的要求执行。绿化实测实量项目分为合格率(图纸设计苗木规格)与成活率,抽测结果应具体到百分比数据。

4、各验收小组验收结论应明确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得出现基本合格或基本达到设计规范要求等模糊性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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