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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常见法律风险探析
作者:徐 伟
来源:《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年第10期
[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于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提出了挑战,这里分别从规章制度、招聘员工、合同管理、接受劳务派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专项培训、经济性裁员、竞业限制与保密条款等方面,分析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上存在的法律风险,这对于改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具有促进作用。 [关键词] 法律风险;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劳动者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09.10.034
[中图分类号]F272.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09)10-0102-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对劳动者保护的力度,基于《劳动合同法》对于企业劳动关系的新调整,作为劳动关系中既重要又强势一方的企业,要正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才能有效地改进和加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重要调整,为企业实施人力资源的管理,特别是对劳动者的管理制定了基本的规范,企业要严格执行这些规定,才能建立合法和谐的劳动关系。任何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企业行为,都会给予企业自身带来法律上的隐患和风险。根据该法的规定,结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实际情况, 以下企业劳动关系中的常见法律风险,值得引起企业的高度关注。
一、在制定企业规章制度上的法律风险
企业规章制度,有的国家和地区称为雇佣规则、工作规则或从业规则等,是指用人单位有关部门依照法定内容、程序制定的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并在本单位实施的书面的劳动规范,它对于企业日常管理及生产正常秩序,提升企业文化内涵,创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作用。实践中,一些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不同程度存在着违法内容,有的在工时、休假、加班等方面违反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有的规定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生育,上下班要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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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检查,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有的规定员工入职要交一笔保证金;有的随意延长员工工作时间而不发加班工资等,这些规定都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赋予了企业有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权利,并从实体和程序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企业不依据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没有法律效力,并带来法律风险。如,该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
基于上述变化,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合同法》对其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以使规章制度符合法律的规定,并能在用工管理中有效发挥作用。
二、招聘员工中的法律风险
招聘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第一个环节,这个环节的疏忽或低效率,不仅使企业承当更大的人力成本,而且可能给人力资源管理的链条埋藏定时炸弹,以致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的企业在招聘员工时,缺乏劳动合同法律意识,不履行告知义务,未严格审查应聘者的健康状况,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和未严格审查应聘者是否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等法律文件,都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法律的责任。如,未严格审查应聘者的健康状况,导致体格不健康的员工进入公司,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