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交 底 记 录

一、 时间: 年 月 日 二、 地点:

三、工程进度:已完工 四、参加人员(签字)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联系电话: 市质监站: 联系电话: 五、 交底的主要内容 (一)

质量监督的性质、方式和内容

监督的性质、方式

质量监督站受政府委托对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及各方责任主体行为进行强制性监督,监督以随机和定点抽查抽测为主要方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 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 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 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监督内容

1、 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重点检查、抽查建筑节能工程有关措施及落实情况,质量控制资料及相关产品的节能要求指标,加强事前控制,把检查各责任主体的节能工作行为放在首位。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资质及有关人员的资格;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有关文件、技术资料是否符合规定。(详见附则一) 2、 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重点检查结构质量、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工程地基基础,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抽查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工程基础、主体结构完工后,必须通过监督站监督验收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工程基础主体监督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A、 完成工程基础(主体)设计或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B、 相关技术资料及管理资料齐全,结构回弹检测报告,质检站等相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C、 监督验收时,必须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参加。 D、 基础、主体分析部监督验收提前2天用工作联系,主体验收后30天内将全部主体分部资料报我站核查。

对节能工程的监督抽查内容:1、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检查2、对墙体、幕墙、门窗、屋面等分部节能工程的检查。3、施工前应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应做样板,并通知质监站到场。 对使用功能及观感质量的监督检查

要求施工单位对装饰、装修分部、水电暖卫部分在建设、监理单位组织下做出样板,检查通过后展开施工。查验样板时,应提前1天通知质量监督工程师。 3、 监督工程的竣工验收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A、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B、 在工程完工后,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条文,并有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的竣工报告。 C、 委托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和质量评估报告,并有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D、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盒施工管理资料

E、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进场试验报告及各项施工现场测试报告,建筑电气应有电气检测报告,

室内环境应有《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F、 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G、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H、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监站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I、 建筑节能工程分部质量验收应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导则》的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A、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督站报送单位工程全部资料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

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B、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向工程质量监督站报送竣工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站组

织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同事对工程竣工验收条件进行审查,符合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C、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监督站。 D、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a、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情况

b、 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c、 查验工程实体

d、 对工程施工和个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e、 工程验收实行分户验收,验收前提交相关资料 f、 工程验收前提交节能检测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竣工验收监督时,重点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等情况实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列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

参建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投资人,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总负责方。

1、 建设单位必须配备专业对口的驻地工地代表,驻工地代表必须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2、 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填写《建设单位质量责任报告表》报我站备案

3、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降低工程质量,由建设单位采

购的原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否则施工单位有权拒绝使用。

4、 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竣工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并经质量监督站对竣工验收条件审阅符合要求

后,应当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起15日内,到当地工程备案记过办理备案手续。为经验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部的投入使用。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施工单位的作为施工合同的承包方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1、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各类人员,尤其是特殊工种人员应执证上

岗。在施工前应像监督站报送经监理公司审核的《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的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3、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

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凡影响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设计变更,必须有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书》。

4、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检查,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

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

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未经监督站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的监督下取样。 7、 施工单位技术资料的整理应符合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中、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1、 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监理人员资质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

2、 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应专业人员配套,责任制落实,监理单位应填写《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表》和《旁站监理方案》报我

站备案。

3、 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承包合同要求,及时对工序、部位、单位工程进行验收签认,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

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建筑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了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对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督促,配合责任单位调查处理。

4、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制定监理规划及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监理资料

的整理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5、 监理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不得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按合格签收。

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合格签收

建设单位负责将《勘察单位质量责任报告表》和《设计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让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填表盖章后报监督站备案。 (三)

见证取样送样和现场抽检

见证取样送样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原材料,应当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先现场取样,取样后及时送至有相应资质的实验室检测。取样人和见证人对试块、试件及原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人员应持证上岗提前向我站报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审查表》。对重要部位监理单位应进行旁站检测并对所有试验报告签认。 现场抽检

1、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建设工程均应实施结构抽样检测,工程结构质量抽样检测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委托乐陵市工程质量

检测站进行检测。

2、 工程结构抽样检测报告应与其它工程技术资料一同列入工程监督技术档案;未经结构抽查检测或抽样检测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

基础、主体和竣工验收。

3、 经工程质量抽样检测不合格工程,对其责任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依法处理。

4、 经抽样检测不符合标准、规范或设计要求的工程,由原设计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或加固补强措施,对工程不合格部位进行返修

处理,返修结束后出具整改报告。

5、 工程抽样检测内容:基础混凝土强度、主体混凝土强度、室内环境质量。具体抽样部位和数量由乐陵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有

关规定和工程结构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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