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0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A.14 建筑物超高费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以上的工程。

二、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线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高之内。 三、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按不同高度的建筑面积,分别按相应项目计算。

四、超高建筑增加费综合了由于超高施工人工、其他机械(扣除垂直运输、吊装机械、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机械以外的机械)降效以及加压水泵等费用。垂直运输、吊装机械的超高降效已综合在相应章节中。

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线高度超过20m的建筑面积(以下简称超高建筑面积)计算超高增加费,其增加费均按与建筑物相应的高度标准计算。

二、超高费用不分工业、民用,单层、多层,层数、层高一律套用本章项目。

三、超高建筑面积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规定计算。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瞭望塔台等不计算高度,其面积与顶层面积合并计算。

四、若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超高费。同一屋面的前后檐高不同时,以高檐为准。 五、建筑物高度虽超过20m,但不足一层的,高度每超过1m(包括1m以内)按相应超高项目的25%计算;超过20m以上的技术层(层高2.2m以下)按其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套用相应超高费项目乘以系数0.7。 六、多层建筑物若20m以上部分的层高超过3.6m时,每增高1m(包括1m以内),按相应超高项目提高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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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5 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

说明

一、塔式起重机轨道基础及轨道铺拆

1.轨道铺拆以直线型为准,如铺设弧线型时,乘以系数1.15计算。

2.固定式基础如需打桩时,其打桩费用按设计尺寸,按本册A.2桩与地基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3.固定式基础(带配重)按座计算,如实际用量与项目规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4.本章不包括轨道和枕木之间增加其他型钢或钢板的轨道、自升塔式起重机行走轨道、不带配重的自升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基础、施工电梯和混凝土搅拌站的基础等,发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二、特、大型机械每安拆一次费用

1.安拆费中包括机械安装完毕后的试运转费用。

2.自升塔式安拆费是以塔高70m确定的,如塔高超过70m时,每增加10m安拆费增加20%。 三、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

1.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已包括机械的回程费用。

2.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为运距25km以内的机械进出场费用;超过25km时,由承发包双方协商确定全部运输费用。

计算规则

塔吊基础及轨道铺拆,特大型机械安拆次数及场外运输台次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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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6 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说明

一、支挡土板

支挡土板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

二、打拔钢板桩

1、 钢板桩若打入有侵蚀性地下水的土质超过一年或基底为基岩者,拔桩项目另行计算。 2、 打槽钢或钢轨,其机械乘以系数0.77。

3、 项目内未包括钢板桩的制作、矫正、除锈、刷油漆、咬口处防水及防渗。

4、 单位工程打拔钢板桩工程量在50t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5。 5、 打拔钢板桩项目不包括钢板桩的摊销费。

6、 土壤级别的划分见本册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中“土壤级别划分表”。 三、降水工程

1、 井点排水按射流泵取定,如实际使用其他排水泵时,可以调整,附加的明排水泵,可按实计算。 2、 项目中单机组抽水包括一台水泵、一个水箱及胶管等设备,双机组抽水包括两台水泵、一个水箱及胶管

等设备。

3、 抽水机降水系采用截、疏、抽的方法来进行排水,即在开挖基坑时,沿坑底周围或中央开挖排水沟,并

设集水井,使基坑内的水经排水沟流向集水井,然后用水泵抽水。 四、其他

1、 分为一般土建工程和桩基础工程,分别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侧、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水停电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及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等。具体内容如下:

(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的工序、劳动工效降低、防雨、保温、加热及冬季施工

需要提高混凝土和砂浆强调所增加的材料、人工和设施费用,不包括暖棚搭设,发生时另计。

(2) 夜间施工增加费,指合理工期内因施工工序需要必须连续施工而进行的夜间施工发生的费用,包

括照明设施的安拆、劳动工效降低、夜餐补助等费用,不包括建设单位要求赶工而采用夜班作业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3)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

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的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4) 检验试验配合费,指配合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5) 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包括工程定位复测及将建筑物正常施工中造成的全部垃圾清理至建

筑物20m以外(不包括外运)的费用。

(6) 成品保护费,指为保护工程成品完好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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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二次搬运费,指确因施工场地狭小,或由于现场施工情况复杂,工程所需材料、成品、半成品堆

放点距建筑物(构筑物)近边在150m以外至500m以内时,不能就位堆放时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

(8) 临时停水停电费,指施工现场临时停水停电每周累计8h以内的人工、机械、停窝工损失补偿费

用。

(9) 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在生产车间或装置内施工,因生产操作或

生产条件限制(如不准动火)干扰了施工正常进行而降效增加费用;不包括为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所采取措施的费用。

(10)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是指在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改扩建工程,

由于车间或装置范围内有害气体或高分贝的噪声超过国家标准以致影响身体健康而降效的增加费用;不包括劳保条例规定应享受的工种保健费。

2、 以上10项费用按建设工程项目的实体和可竞争措施项目(10项费用除外)中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乘以

相应系数计算。

计算规则

一、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

二、打拔钢板桩按钢板桩重量以吨计算,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纸规定的水平延长米计算。

三、井点降水区别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水平井点、电渗井点,按不同井管深度的井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使用按套天计算。 井点套组成:

轻型井点:50根为一套; 喷射井点:30根为一套; 大口径井点:45根为一套; 电渗井点阳极:30根为一套; 水平井点:10根为一套; 水泥管深井井点:一根为一套。

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没有规定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0.8~1.6m、喷射井点管距2~3m确定。

使用天应以每昼夜24小时为一天,使用天数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使用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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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7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说明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前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临时设

施、文明施工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费用。已包括安全网、防护架、建筑物垂直封闭及临时防护栏杆等所发生的费用。

临时设施费是指承包人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费用。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建设工程项目的实体项目与可竞争措施项目中(除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中的

其他以外)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乘以相应系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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