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流程
(一)网络提交。申请人必须首先通过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申请,并通过系统打印纸质档案材料。网址:http://www.sdfda.gov.cn
纸质材料由审查组在现场核查结束后带回,或在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时交由受理中心。 2.获取收件编号、凭证
申请人通过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申请材料经审核后需要补正的,行政审批系统自动生成补正通知书,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具体注意事项说明。申请人及时登入系统查看并进行补正。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自动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三)办理进程查询
网络查询网址:http://www.sdfda.gov.cn 查询步骤:
1.进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dfda.gov.cn
2.在首页找到“进度查询”,点击进入,点击“所有审批信息查询”,输入签收号进行查询,查询到的内容包括网上申请号、审批事项名称、单位名称、(许可证、产品名称)、签收号、办理状态。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政务服务中心领取。领取时需提供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开具的委托书(原件)。
2.决定书类型:《食品生产许可证》,本证有效期5年。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申请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5、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迁址申请 1.《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申请书》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变更申请 1.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变更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受理时核对原件。
4.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原件;
5.市食药局关于生产地址和条件未发生变化的证明原件; 6. 原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及明细原件; (四)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住所名称变更申请 1.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原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明细)原件;
(五)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地址名称变更(未迁址)申请 1.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