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蒸汽压力过高 (集汽集箱 (三个压力开关,三取二直接进FSSS柜,压
力开关由买方提供)
? 汽包压力过高 (三个压力开关,三取二直接进FSSS柜,压力开关由买
方提供)
? 仪表气源压力低保护信号(FSSS成套范围之内,压力开关1个由买方
提供) ? 备用2点
当发生MFT时,系统立即切断锅炉的一切燃料,并与机组其它系统自动完成下列操作。
? 发出声光报警,并提示首出MFT原因 ? 燃气支路阀快速关闭 ? 点火阀门快速关闭 ? 启动炉膛吹扫程序 ? 其它
发生MFT时,系统发出MFT及首跳原因显示,并用该跳闸原因(即MFT首出条件)闭锁随后而来的其它MFT条件的显示,直到该首跳条件清除且启动吹扫计时开始时,解除首跳显示及首跳闭锁。
(4)紧急跳闸
当运行人员发现危及机组安全或其他需要紧急停炉的情况时,操作人员可在集控室操作盘上同时按下“MFT动作”和“MFT确定”按钮(硬接线),则启动手动紧急跳闸,只要FSSS系统上电,即使PLC故障退出运行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仍可启动紧急跳闸功能发出MFT跳闸指令。
(5)低氮燃烧器管理
按既定程序对锅炉点火气低氮燃烧器进行控制及保护,焦炉煤气低氮燃烧器的程控自动/就地手动启停和远程单操,同时对主管路系统阀门状态、炉膛火焰判断来达到保护功能。
点火许可条件:
火焰检测器系统正常(电源、冷却风) ? 所有低氮燃烧器阀门关闭
? 无MFT跳闸信号存在 ? 燃气压力满足点火要求 ? 点火系统准备好 ? 泄漏检测正常 ? 火焰检测器无火 ? 锅炉厂要求的其它条件
当以上这些最少的许可条件满足时,在操作员站上显示“允许点火”,由运行人员通过按钮启动低氮燃烧器组织点火,系统根据时间顺序打开点火速断阀并激励点火变压器点火,长明灯点燃后点火变压器被消能,如在5秒内气枪未着火,迅速关闭燃气速断阀,发出“点火失败”报警,在持续风量吹扫的前提下,允许下一次点火,至少间隔五分钟(可调)以上,禁止没有查明点火失败原因之前重复操作。当燃气气枪点燃被证实后,开启焦炉煤气支阀,完成相应低氮燃烧器的点火,低氮燃烧器即可投入正常运行。
三、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3.1 卖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包括:系统图、就地柜及程控柜的电气原理图、柜
内布置图、低氮燃烧器安装尺寸图,PLC源代码以及修改程序密码。 3.2 卖方提供各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及检验报告。 3.3 设备随机资料。 1)、易损件清单。
2)、专用工具表 3)、备件表。
4)、装箱清单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交货前两个星期内提供)。 5)、安装图纸及手册,随机提供 套。
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向设计院提供2份资料(注明“ 煤气发电工程专用”和“正式资料”,并同时提供CAD(AutoCAD 2000 版)图和WORD 23 文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低氮燃烧器安装尺寸图、控制系统原理图、各阀门及仪表配置图。
四、 进度
合同生效后 天,货到需方现场。
五、 包装和运输
5.1 设备包装应适合于运输,装件均应采用包装箱包装,并应标上相应的符
号后方可发运。设备运输应符合安全要求,以免运输过程中变形和损坏。
5.2 所有管接头、阀门、法兰、螺栓等零部件,都应有保护装置和措施,以
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防止杂物等进入零部件内。
5.3 凡是电子、电器和仪表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和保管
期间的安全,不发生损坏,并防止设备受潮和浸水。
六、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6.1 检验机构
出厂前供应商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进行检验; 买方根据有关标准及合同进行检验;
有关质检、环保、安全等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检验。 6.2 检验项目和试验内容
1)材料的检验和试验; 2)焊缝检验; 3)尺寸检验; 4)耐压及气密性试验;
5)卖方认为需要进行的其他检验项目和试验内容。 证书
6.3 检验和实验报告
检验证书 出厂合格证书
七、 技术服务
13.1 卖方提供现场安装需要的特殊工具。
13.2 当买方通知卖方要投产运行时,卖方派有经验的工程师检查安装,并
监督投产和运行工作。
13.3 当设备出现故障或不能满足买方要求时,卖方按买方要求排除故障,
直到买方满意为止。
13.4 在保修期内,当设备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时,在买方的要求下,卖方
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13.5 在质保期内,卖方负责对买方提出的质量疑议做出书面明确答复。确
属质量问题时,卖方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且负责免费更换。并相应延长其保质期。
13.6 当买方需要卖方提供服务时,卖方承诺在 24h内作出答复,(如必要)
在 48h内派服务工程师赶赴现场。
13.7 产品寿命期内,卖方确保所有零备件的供应。
13.8 提供投标设备最新信息及应用资料,享受免费升级服务,免费升级软
件。
八、 安装、调试和验收方案
8.1 指导安装
卖方负责供货范围内设备(以中标方案为准)的指导安装工作。 8.2 调试
卖方负责配合现场运行人员对锅炉燃烧装置进行调试工作。 8.3 验收方案
8.3.1 工厂验收:在发货前进行预安装并对全部功能测试合格,保证
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数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交货前两两周通知买方,由买方决定是否派工程师到工厂参加预验收。
8.3.2 到货验收:货物到达卖方指定库房(或现场)后,全套设备运
输到现场后卖方负责解体检查,并由买方指定代表、卖方签字确认。买方的现场验收,确认意见不减轻卖方的合同责任。 8.3.3 中间验收: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买方或其代表有权检验、测试
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但是这并不能减轻卖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8.3.4 最终验收:工程全线试运全压保压 72 小时以上。试运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