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中增加耕地质量等级相关内容的通知
为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部“建设占用耕地的,必须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补充的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要求,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在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中开展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级测算工作。耕地质量等级以《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为主要技术依据,以四川省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为基础数据,在规划设计中确定耕地及新增耕地利用等级。在规划设计中科学合理布置工程内容,原则上项目实施后耕地质量提高1~2个等级。为进一步完善规划设计工作,请参阅:
一、规划设计报告
1.在《规划设计报告》文本中,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导则》要求的提纲内容进行编制,在“土地利用现状”章节中的“耕地质量现状”中,说明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现状,具体到每个图斑。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现状情况表见附件1。”
2.在“效益分析”中的“耕地质量分析”中,增加耕地质量等级计算过程、项目整理前后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等内容。耕地质量等级计算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公式计算。项目整理后耕地质量等级计算表见附件2,项目整理前后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表见附件3。
二、项目规划图
项目现状图为项目规划设计底图,项目现状图应包括地形、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图斑、原耕地质量等级等要素。在项目规划图基本情况中,明确整理后耕地质量提高几个等级,增加“田坎变化新增耕地潜力分析及整理前后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明细表”内容,见附件4。
附件:1.耕地质量等级现状情况表 2.项目整理后耕地质量等级计算表 3.项目整理前后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表
4.田坎变化新增耕地潜力分析及整理前后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明细表
5.某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计算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耕地质量等级现状情况表
图斑号 土地类别 行政村 国家利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