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验光员培训计划(中级)

眼镜验光员培训计划(中级)

一、说明

培训计划按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验光专业等级标准(中级)编写。

二、培训目标

具有中级验光的相应知识和操作能力。

三、培训对象

必须持有初级证书。

四、课程设置和培训要求

1. 课程设置

眼科学、眼镜光学、眼屈光检查、接触镜、标准与检测、商品知识及质量标准。 2. 培训要求 (1) 眼科学

掌握眼的屈光与调节、集合,了解眼的常见病等。 (2) 眼镜光学

在几何光学的基础上,掌握球面透镜、柱面透镜和三棱镜的有关光学特性,并应用这些特性矫正眼屈光不正。

(3) 眼屈光检查

基本掌握小瞳主客观相结合的验光方法、原理及程序,处方原则及验光设备仪器的操作及运用。

(4) 接触镜

掌握接触镜的配戴,接触镜的材料及特性,以及常见戴镜不规范引起的并发症与处理。 (5) 商品知识及质量标准

对眼镜架、眼镜镜片的材质、性能、分类、规格和品种及用途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

四、课程与课时分配表

序 号 1 2 眼科学 眼镜光学 课程设置 课时 20 60 3 4 5 6 眼屈光检查 接触镜 商品知识及质量标准 实习 总课时 60 50 25 100 315 五、使用教材

1. 验光与配镜学(中国眼镜协会编); 2. 眼镜光学(中国眼镜协会编); 3. 眼镜标准与检测(自编); 4. 眼镜经营基础知识(自编);

眼镜验光员职业资格教程(初、中级)(劳动部、中国眼镜协会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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