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蒙牛资本运作引入PE投资的几点思考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10-000-02
摘 要 在蒙牛资本运作的过程中,最主要的亮点便是引入国际pe投资。为什么蒙牛选择外资pe投资以及蒙牛是否被贱卖,为什么蒙牛选择在香港上市以及中国难有这样的pe投资?笔者就这几个问题谈了自己的思考,并展望了pe投资在中国的未来。 关键词 蒙牛 pe投资 思考 一、蒙牛融资例案例的简单回顾
对蒙牛融资过程仅做出简单的回顾。以时间为轴,可以对整个融资过程整理如下:
(一)1999年到2002年,创立初期的融资
1999年1月,从“伊利”退出的牛根生和几个原“伊利”高管成立了蒙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它的注册资金是100万元;几个月后进行股份改造,注册资本猛增至1398万元,折股1398万股,由10个自然人共同发起;筹集资金1000多万股。此时发起人持股73.5%,其他股东持股26.5%。
(二)2002年到2003年,引入外资pe投资二次投资 2002年底,摩根士丹利、中金公司分拆出来的鼎晖投资以及英联投资三家投资机构第一次投资注资2600万美元,2003年这3家机构又同时增资3500万美元。
(三)2004年,蒙牛进行股改,并在香港上市
2004年,上市前股改,牛根生直接控制蒙牛乳业6.1%的股权。2004年6月10日,“蒙牛乳业”(2319.hk)在香港挂牌上市,并创造出又一个奇迹:公开发售3.5亿股(其中1亿股为旧股),公众超额认购达206倍,一次性冻结资金283亿港元,全面摊薄市盈率高达19倍,ipo共募集资金13.74亿港元。
2004年的上市给蒙牛的融资故事几乎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上市后,蒙牛管理团队最终在上市公司持股54%,国际投资机构持股11%,公众持35%。
(四)上市后到2005年,pe投资者退出
三家私募投资者两轮共出资6120万美元,折合港币约4.77亿元。他们在ipo中共出售了1亿股蒙牛的股票,已经套现3.92 亿港元。
2004年12月,摩根士丹利等私募投资者行使第一轮可转换债券转换权,增持股份1.105亿股。增持成功后,三个私募投资者立即以6.06港元的价格抛售了1.68亿股,套现10.2亿港元。 2005年6月15日,三家私募投资者行使全部的剩余可转债,共计换得股份2.58亿股,并将其中的6261万股奖励给管理层的代表——金牛。同时,摩根士丹利等投资者把手中的股票几乎全部抛出变现,共抛出3.16亿股(包括奖给金牛的6261万股),价格是每股4.95港元,共变现15.62亿港元。而蒙牛的管理层也获得了3.1亿港元的私人财富。
二、关于蒙牛选择外资pe投资与是否被贱卖的思考
(一)蒙牛选择外资pe方式的原因
我们将蒙牛选择外资pe方式的原因可从蒙牛自身以及外部条件归为以下几点: a. 蒙牛自身 1. 成立初期制度
蒙牛初期如果要变成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股份3年内就既不能出售也不能转让,除非有把握一定能在这3年内上市(当时蒙牛实力较弱,不具备此把握)。
保持股权结构相对自由开放的有限公司形式,但同时又不能使主要股东结构发生改变(否则业绩不能连续计算会导致上市无望)是蒙牛唯一的选择。
但这样做,后续融资的话只能不断的增加注册资本。 2. 自身扩张业务对资金需求的迫切性
2001和2002年蒙牛投资的资金基本靠相对较小规模的扩股增资所得,但这样风险和成本较大 且可持续性不好确定,而且融到的资金有限。但是2001年的蒙牛相对于“伊利”等主要竞争对手还是相差很远:2001年伊利集团的销售收入达27亿元以上 ,而蒙牛集团只有7亿。所以蒙牛只有努力扩大市场才有可能与竞争对手抗衡。
从2002和2003年蒙牛投资情况看,仅凭蒙牛自身的资金积累是远远不能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如业务扩展使公司的物业、厂房及设备自2002年的人民币2.982亿元增至2003年的 11.9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