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近三年来,县委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制、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不断拓宽发展党员工作面,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一、基本情况三年来共发展新党员878名。其中:农牧民党员234名,占总数的27%;妇女党员344名,占总数的39%;少数民族党员312名,占总数的36%。发展党员中研究生学历1名,大学本科学历66名,大学专科学历316名,中专学历228名,高中学历134名,初中以下学历133名。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认识抓保证首先,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就发展党员工作做专题培训讨论,反复组织学习有关规定,讲清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使基层党委和从事党务工作人员自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强化基层党委书记和分管党务工作副书记的素质。并要求各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到发展党员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到心中有数;其次,每年举办1--2期发展党员工作培训班,不断强化组织干事的素质,提高纳新工作的质量。把提高组工干部的素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对待,通过培训、外出考察等形式,不断丰富组工干部知识;第三,充分利用乡镇党校
和县党校主阵地作用,举办村(队)党务工作者培训班,不断强化村(队)党务工作者的素质,提高发展党员判断能力。第四,积极推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明确规定了培养联系人、支部书记、组织干事、党委书记职责,并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和党组织的责任。(二)、强化质量重培养。一抓规划。三年来,县委始终把做好发展党员规划作为年初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每年年初根据各党工委上报的发展党员计划,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全县的发展党员计划,通过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发展重点,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结构较合理、规模适当、作用突出的农牧民党员队伍,切实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服务。二抓基础。狠抓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为切实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XX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推优”程序的实施意见》,明确把“推优”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检查和考核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内容之一,列入年终考核,使“推优”工作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在宏观上注意把握好五个比例:即每年退休党员和发展新党员的比例;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比例;发展新党员中生产一线和管理人员的比例;35岁以下新党员和新发展党员的比例,高中以上学历新党员和新发展党员的比例,通过努力,近三年新发展的党员中,青年党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党员、生产一线党员都实现了规划的目标,保持了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1:2:4的塔式结构。三年来,我县始终保持一支近1300人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保证了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三抓培训。通过党
校培训、支部培养、联系人帮教、压担培养、实践锻炼等多层次、多渠道的培养锻炼,强化教育培训,切实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力度,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为确保入党积极分子的质量,紧密结合县情,认真执行考核制,以县党校和各乡镇党校为阵地,规定考试不合格者当年不能发展入党。三年来全县共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45期,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共3980人次。同时,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及时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每年进行一次分类站队,实行动态管理并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人员确定为发展对象,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质量。四抓标准。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始终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的基础上,为真正体现党员先进性,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霍城县委提出了发展党员要把好“德、才”兼备和“德、财”兼备的标准关。“德、才”兼备的原则:即作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而言,吸收入党时必须把思想方面、工作方面和生活方面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考察;“德、财”兼备的原则:即乡镇党委针对发展农牧民入党提出“发展在调整产业结构中的带头人、勤劳致富的带头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带头人入党,增强党支部的先进性”。避免了出现重“德”轻“财”和重“财”轻“德”的现象。 在严把标准的基础上,做到了“五个不批”。对发展党员过程中材料不齐全的不予批复,程序不规范的不予批复,未经政审的不予批复,未参加培训的不予批复,28岁以下团员入党不经团组织“推优”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