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隐患领导挂牌督办制度

重大隐患领导挂牌督办制度

1、 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科室,必须在通知书上注明隐患处理

期限、要求和负责人,并挂牌督办,建立台帐,实行销号管理。 2、 接受通知单人员必须在通知书上签字,隐患处理有签字责任人

督促落实。

3、 各科室接到通知单后,科室负责人必须按通知单要求组织人员

进行处理。隐患整改完成后,必须向下发通知书的职能科室书面汇报,并有下发通知书的职能科室进行复查落实,谁复查、谁签字、谁负责。

4、 经有关职能科室复查,隐患整改合格的,及时进行销号撤牌,

隐患处理不彻底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除责令该区对重新按期限整改外,并按第7条处罚规定对签字责任人和区队负责人进行罚款。

5、 处罚后的隐患,第二次通知仍未进行处理或处理不合格的,除

按第7条处罚规定加倍罚款外、签字责任人和区队负责人在全矿职工大会上公开做检查。

6、 确因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况不能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处理完的隐

患,有关区队必须在规定期限到期的一班前下出隐患延期处理报告,加盖区队公章和队长手章,及时送下发通知书的职能科室,经职能科室同意,可延期处理,并采取监管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7、 到期没有完成的隐患,每条按50-100元的标准对区队负责人签

字负责人进行罚款,按条累计执行。

8、 会后需要下发的通知书或临时下发的通知书,参加会议人员或

值班人员必须签字后领取。不领着,一次罚款50元。

安全隐患排查处理登记制度

1、 每星期一有矿长组织各单位对全矿井进行隐患排查。 2、 有矿长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研究、安全矿

长配合督办。

3、 隐患整改汇报制度有安全矿长负责监督执行。

4、 每班出现隐患有安全科长负责汇总,未及时处理的隐患,及

时上报给主管矿长,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5、 每班出现的隐患有跟班安全员具体负责,督促其整改到位,

重大隐患处理不了的,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主管矿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 机电、运输中出现的隐患,有机电矿长负责处理,安全科监

督,做到隐患不过班,当班解决不了的隐患上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协调处理。

7、 通风、防瓦斯、探放水所出现隐患,由安全科长具体负责,

下设三个瓦斯检查员配合处理。

8、 出现工程隐患有技术矿长具体负责,下设三个跟班安全员配

合处理。

9、 其他安全管理中所出现的隐患有安全矿长负责处理。 10、 分管矿长每天把隐患处理结果报安全科上报主管部门。 11、 每月四次的安全办公会议上,对照隐患台帐对安全隐患进行

逐一排查,对没落实隐患进行落实。

12、 隐患未及时处理并且没有及时上报的一次给予责任人

50-100元的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他责任。 13、 重大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开专题会议制定安全措施,按“五

定”原则尽快解决,有矿长督办,隐患处理结果上报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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