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员工娱乐室(活动室)管理制度

XX公司员工活动室管理规定

行政性文件

版序:XX

主题:员工活动室管理制度

编制部门:行政总务处

起 草 者: 日期:2012 年 03 月 05日

审 查: 日期: 年 月 日

核 准: 日期: 年 月 日

1、目的:

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休闲环境,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促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保证广大员工能够文明、和谐、有序的参加公司活动室内各项文体娱乐活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娱乐项目:桌球、乒乓球、象棋等 4、地点:中电员工活动室。 5、开放时间: 5.1、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18:00 ~ 22:30 周六、周日:12:30 ~ 22:30 5.2、节假日及其他时间,另行通知。 6、职责:

6.1、行政总务处是员工活动室的归口管理部门,活动室管理员由宿舍管理员担任。 6.2、活动室管理员职责:

6.2.1、按时开放活动室,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6.2.2、及时打扫卫生,保持活动室干净整洁。 6.2.3、热情接待员工,服务周到,文明礼貌。 6.2.4、及时关闭门窗和电源,确保活动室安全。

6.2.5、严格管理活动室物品,发现物品丢失或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无正当理由者,照价赔偿。

6.2.6、依项目活动规则,维护好活动室活动秩序。 6.3、严格执行活动室管理制度。 7、基本要求:

7.1、禁止一切不明身份的人员入内,公司职员进入活动室必须出示工作牌,经活动室管理员确认后方可进入。园区其他企业员工进入活动室需出示工作牌,使用相关器材需缴纳相关费用。

7.2、管理员负责活动室钥匙的管理,并严格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开放或关闭活动室。 7.3、乒乓球、桌球等桌面类运动的相关附属配套物品(例如球拍、球、球杆等)由活动室统一管理,各职员在领用、归还时必须登记。

7.4、凡在活动室活动者,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及管理,遵守活动规则(参与活动者可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轮流活动、输者下台”的原则,共同约定符合惯例的活动规则,特殊情况由活动室管理员最终协调裁决)。

7.5、要讲究卫生,严禁在活动室内乱丢垃圾,乱扔纸屑、果核、食品袋等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大吵大闹、不高声喧哗,不在室内吸烟。

7.6、禁止在活动室内进行赌毒黄、酗酒、打架斗殴、迷信结社及偷盗等违法活动,违反刑律

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7.7、不在墙壁、地面、球案上、桌椅、门窗上涂抹乱画。

7.8、活动室内的体育器材、电器设备,非指定人员不得随意挪动、拆装、私自调整系统设置。 7.9、在进行乒乓球、桌球等桌面类运动时,各职员须爱护桌面及其他附属配套物品(例如球拍、球、球杆、棋子等),对于损坏的配套物品请及时交至管理部门,凡发现恶意或故意损坏公共物品的行为,除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外,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8 、其他:原则上支持公司内部各类健康良性的协会或团队开展活动(例如:球队、文体协会等),各协会或团队如要借用活动室(或活动室内物品),须提前向行政总务处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后,方可使用。

9、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属行政总务处,自2012年年3月10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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