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思考

对恶意拖欠工资问题的一些思考

寒假,最重要事的就是回家过年,在亲身经历拥堵的回家之旅后,着实感觉到我国巨大的人口压力。但是,对于广大进城务工人员来说,能拿到一年全部的工资回家与亲人团聚就已经是幸福的事了,路上的一切艰辛都值得了。

当前,我国拖欠工资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在岁末之际,前往劳动监察部门的投诉者更是络绎不绝,工人们血汗钱难讨的问题又再次浮出水面。工资拖欠问题是进城务工人群问题的难点,也是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但却依然屡禁不止。在春节前期,各地政府部门人员都走到基层了解工人们的工资问题,各地方媒体也进行了跟踪报道,把最真实的情况呈现给观众,帮助到这一弱势群体。其中2012年1月中旬在《新闻联播》中播出的新春走基层连续报道《蹲点日记:杨立学讨薪记》最为引人关注。这篇报导报道了建筑工人杨立学在讨不到工钱后,又遭遇丢钱和母亲重病等一系列的变故,在西安多部门和劳动监察干部的帮助下,成功讨薪、回家过年的曲折故事。

我与家人一同在看这则报导时,父亲告诉我,我的一个远房姑姑,就被狠心的老板拖欠了整整一年的工资。姑姑是第一次去广东打工,同去的还有同村的4位妇女。她们打工的地方是老板在当地租的一户人家的房间,老板也与她们一起工作。此厂没有营业执照,没有能证明此工厂成立的任何证明,换而言之,就是黑厂。而工作的时候老板说,我包你们吃住,等年终时一起结算,这样你们一次可以拿比较多期间也不会乱花,我再给你们工资。由于老板和他们一起工作,相处得还算融洽,而之前也有人在这里工作,的确也是这样的惯例。就这样,这些山里的淳朴村民相信了老板,偶尔有时需要钱,还需要向老板以借的名义要工资。而就在年终,大家准备拿回工资回家过年的时候,老板却逃了!这些妇人们,没有文化,又在异乡,语言还不同,完全不知如何处理,只有到处打电话找到同在广东的较为有文化的人,她们在他的帮助下,去到了当地的监察部门,却被告知年末,放假了,主要办公人员不在,只能帮打电话给老板,老板手机打不通,又没有地址。好不容易打通一次电话,她们哭诉着说完全没有钱回家了,家里的小孩还要读书,磨破了嘴皮子,只拿到了3000元钱,老板欠着这些工人的可是6万元呀!!这连十分之一都不到!!后来本打算继续磨在监察直到得到领导的重视,可是,自从老板给了3000元之后就再也没有打通过电话,老板给他们的名字都是假的,他们也没有信心在继续再讨薪了,只拿了3000元钱几个人就回家了。

听完这个消息,我久久不能平复心中的愤怒,除了对老板这种丧尽天良的做法痛骂之外,也引起了我的思考。为何,这样一个这么明显的骗局,她们还会上当?为何,会如此的相信着这个老板?为何,相关部门没能实质帮助到这一弱势群体?为何,我们国家这种恶意拖欠工资的现象屡禁不止?我想,光是在出现问题的时候才去加大力度解决问题,是不能从根本上制止这种现象的,对近年来恶意拖欠工资问题的研究进行总结,归纳一些对策,探讨研究中的一些不足之处,才是有利于对该问题的进一步思考和彻底解决。

一、几样较为普遍的欠薪花样 1、月工资扣押

打着合情理幌子干违法行为的企业老板大多实行月工资扣押,这个现象极为普遍,以致于给工人一种错觉,就认为这“普遍”就是合情合理的现象,于是这个违法的行为就在看似“合情理”的幌子下延续,麻痹了工人的维权意识。 2、非一次性结算工资

很多企业在扣押工人一个月工资后,即使工人离职,企业往往还是找各种借口要工人过一个月再回来企业才能领取,农民工本来就是穿梭在城市和家乡农村的流动性很大的一个群体,企业这些做法无非也就是想钻个空子省掉支付一笔工人应得的工资。而其实,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每月支付工人工资。 3、不按时发放工资

很多企业在以各种借口,承诺工人,按照季度、年度结算工资。而工人们处于被压迫的状态,被迫接受这一不合理要求。

二、恶意拖欠工资的可能原因: 1、法律意识淡薄

工人们文化程度偏低,且相对处于弱势地位。从文化层次来看,大多数民工素质不高,知识贫乏,往往缺乏最基本的法律知识,民工权益遭受侵犯,也不知道以什么途径解决。在无权力背景和经济能力的情况下遭遇拖欠工资,民工们甚至不敢理直气壮地去追索自己的血汗钱,害怕因此得罪老板而砸掉饭碗。 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大部分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而工厂负责人也常用花言巧语欺骗工人而不与工人们签订合同或者协议,当自身抵制不住诱惑或者工厂出现资金问题等情况出现时,便导致了工人工资被拖欠。其中一些个案更因为涉及金额小、难以找到责任人而常常不被有关部门受理和重视。

他们当中,也有些人意识到合同签订的重要性,但由于考虑到找一份工作不容易而对老板作让步,包括合同的不草拟签订。据一份有关进城务工人员的情况调查显示,80.5%的民工每天的工作时间超过10个小时,47%的民工没有休息日。在广州、深圳、东莞、中山、珠海、佛山等地作的调查还发现,70%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73%的人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在外地民工聚集的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65%的企业存在拖欠、克扣和拒发工资的现象。

3、欠债多因资金链复杂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大多数欠薪企业是处于“三角债”状态,处于拖欠链条中的一个,很多老板无力支付供应商款项和工人工资而潜逃,也有很大的一个原因是因为该企业的货款被拖欠,无法收回。这在建筑行业、纺织行业尤其普遍。在一些城市的某些企业间多采取月结、季度结算、年度结算等支付方式,而非现金支付,企业间的资金链条往往也比较复杂,而却一环扣一环,只要有一家企业出现信用问题,那么就要连累一大批合作企业。

比如纺织行业,因为分工的市场细分,一件制衣成品如洗、染、针织、刺绣等是由很多个纺织加工企业共同完成,加工程序也是“紧挨”着,这些加工企业的命运因此也就紧密联系着;若是一个纺织加工厂倒闭,或者老板潜逃,就很可能连累十几家有经济往来的纺织加工厂倒闭,承受这种多米诺骨牌效应的后果就常常是付出辛苦劳动的无辜工人。 4、工人受压迫

民工社会地位处于弱势,工会组织形同虚设。外出务工的民工,大多数是无一定的社会背景和经济基础,加上缺乏相对的劳动法律知识,其弱势的社会地位往往使拖欠者无所顾忌,而且大多用工单位无工会组织。目前我国用工现状决定了劳动者岗位有限,造成“人多粥少”,许多时候能找到一份糊口的工作已很不错了,作为弱势群体的民工在自己的权益被侵害时,本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想法,因而不得不委曲求全,不敢与用人单位斤斤计较。

造成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的原因比较复杂,其危害比较大。对于正在建设和谐社会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解决弄明公工资拖欠问题,切实保障工人们的合法权益是政府以及全社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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