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为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赫山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制定本方案。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与要求及法规制度。2月上旬制定《赫山区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赫山区统计局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赫山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的要求,切实开展“四个一”活动。
1、召开一次局务会议。3月19日组织召开局务会议,部署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向党员干部发出党风廉政建议征求意见函。
2、开好一次民主生活会。4月上旬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针对党员干部对班子人员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和工作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面对面的交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签订一个责任状。3月26日与班子人员、所属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4、进行一次廉政谈话。7月中旬班子人员分别与所分管的股室人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三、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
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年底,作好准备迎接区委、区政府对本单位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责任考核,争取考核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