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 5009.1-201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 火力发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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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运行操作、检修、试验和变配电室的值班等工作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4.5.3 施工用电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应合格,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有防护措施。

2 高原、严寒地区和高温场所使用的施工用电设备防护等级及性能应适应环境特点。

3 35kV 及以下施工用电变压器的户外布置。

1) 变压器采用柱上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得小

于2.5m;变压器安装应平稳牢固,腰栏距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m。

2) 变压器在地面安装时,应装设在不低于 500mm 的高

台上,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7m 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净距,10kV 及以下的应不小于1m,35kV 的应不小于1.2m。在栅栏的明显部位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3) 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的接地点应接触良好,连接牢固

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4 配电盘柜应采用密闭防雨型,宜安装在变压器附近;馈电回路较多或容量较大时,应设配电室。

5 架空线路选择的路径应合理,避开易撞、易碰、易腐蚀场所和热力管道。架空线路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

6 低压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绝缘铜线时,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0mm;采用绝缘铝线时,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

7 低压架空线路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其他情况线路架设高度应符合表4.5.3-1、表4.5.3-2和表4.5.3-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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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5.3-1 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线路电压 kV <1 1.0 1~10 2.0 35 110 220 500 750 1000 小垂直距离 m 2.5 3.0 4.0 6.0 9.0 16 表 4.5.3-2 架空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 线路电压 kV 人员频繁活动区 非人员频繁活动区 <1 1~10 35 110 220 500 750 1000 6.0 6.5 7.0 7.0 7.5 14 19.5 27 架空导线极偏僻区 与地面的小距公路及主要离 m 道路 铁路轨顶 5.0 4.0 6.0 7.5 5.5 4.5 7.0 7.5 3.0 6.0 5.0 7.0 7.5 4.0 6.0 5.0 7.0 7.5 5.0 6.5 5.5 8.0 8.5 6.0 11 8.5 14 14 9.0 15.5 11 19.5 19.5 11.5 22 19 27 27 15.5 构筑物顶部 2.5 表 4.5.3-3 边导线在最大风偏时与构筑物之间

的最小水平距离 线路电压 kV <1 1~10 35 110 220 500 750 1000 小水平距离 m 1.0 1.5 3.0 4.0 5.0 8.5 11 15 8 几种线路同杆架设时,高压线应位于低压线上方,电力线应位于弱电线上方。线间距离应符合表4.5.3-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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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5.3-4 同杆线路最小距离 杆 型 10kV 与 10kV 10kV 与低压 低压与低压 低压与弱电 直线杆 m 0.8 1.2 0.6 1.2 分支(或转角)杆 m 0.45/0.6* 1.0 0.3 1.2 * 距上面的横担取 0.45m,距下面的横担取 0.6m。 9 通信、广播等弱电线路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时,弱电线路应悬挂在钢线上,悬挂点的间距不得大于1m,钢线应可靠接地。

10 在电杆上进行作业前,应确认电杆及拉线强度足够,埋设应牢固可靠,并应选用适合杆型的脚扣,系好专用安全带;在外墙、架构及电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专人监护、联络;登高工具应按表4.5.3-5 的规定进行检查、试验。

表 4.5.3-5 登高工具的试验标准 名称 安全绳(带) 升降板 脚扣 竹(木)梯 试验静拉力 kN 2.25 2.25 1.00 1.80 半年 一个月 试验周期 外表检查周期 试验时间 min 5 11 线路需跨越现场铁路和道路时,应使用电缆落地穿管敷设。

12 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得露筋,不得有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得有腐朽、劈裂。铁横担、铁抱箍不得锈蚀或有裂纹。组立后的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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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架空线路的转角杆、分支杆及终端杆的拉线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在距地面1.5m 以下的部分设红、白相间标识示警。

14 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筑物等的边缘沿直线敷设,埋深不得小于700mm,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 厚的细沙或软土,覆盖混凝土盖板或砖块,覆盖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

15 通过道路的直埋电缆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 倍,且不得小于100mm。

16 直埋电缆应在转弯处、进入建(构)筑物等处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牌或标桩,直线段宜每隔30m 设置标志牌或标桩。

17 直埋电缆的接头应高出地面200mm 以上,并砌筑防雨电缆井。电缆沿构筑物架空敷设时,高度不得低于2m。

18 开关柜或配电箱应采用密封式。配电箱正面应有二次隔板和防水操作门,操作门应有自动闭合功能。

19 配电箱内各负荷回路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负荷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应按负荷容量选配。插座和插头应按电压、电流等级选配。严禁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

20 现场安装的配电盘柜或配电箱应平正、牢固,应有防积水和防止机械碰撞的措施。配电盘柜或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检修和操作通道应畅通。

21 配电盘柜或配电箱应坚固,其结构应具备防火、防雨的功能。箱、柜内的配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固定牢固。导线剥切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盘面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电源箱及操作门应有可靠接地。

22 进出配电盘柜、箱的导线应加绝缘防护措施并固定牢靠。 23 杆上或杆旁装设的配电箱应安装牢固并便于操作和维修。引下线应穿管敷设并做防水弯。

24 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先切断电源。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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