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
( × )
33. 资质单位承接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监理业务的,同时还可以承接所监理工程的其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
业务。
( × )
34. 《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应当在期满后向作出审批决定的保密
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 × )
35.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完成后,资质单位应当向业务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报告项目建设情况。 ( √ )
36. 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分包或者转包给无相应资质单位的,应由作出审批决定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其资质。 ( √ ) 37. 资质单位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优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时,只要及时升级
杀毒软件病毒库,就不会造成泄密。 ( ×)
38. 甲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位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保密总监担任。
( ×)
39. 资质单位应当将核心涉密人员基本情况和调整变动情况向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将重要和一般涉
密人员基本情况和调整变动情况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 )
40. 根据《保密标准》要求,在岗涉密人员每年参加保密教育与保密知识、技能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0个学时。
(√ )
41. 绝密级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在保密期限内不得申请专利,但可以申请保密专利。
( × )
42. 在涉密项目中,从事现场项目开发、工程施工、运行维护的人员应当是资质单位确定的涉密人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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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甲级和乙级资质单位的保密管理经费均不得少于5万元。
( × )
44. 资质单位通过媒体、互联网渠道对外发布信息,应当经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 × )
45. 被撤销资质的单位,在撤销决定下达前已签订有效合同的,在确保安全保密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完成涉密
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 )
46.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完成后,资质单位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
报告项目建设情况。 ( √ )
47. 涉密信息设备的维修,应当一律在本单位内部进行。( ×)
48. 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防护软件和设备不可以擅自卸载。
(√ )
49. 涉密计算机可以接入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 × )
50. 涉密计算机可以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
( × )
51. 移动存储介质可以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 )
52. 非涉密打印机不得打印涉密文件、资料。 ( √) 53. 涉密打印机不得采用无线方式与涉密计算机相连。
( √ )
54. 涉密文件、资料打印应进行审计记录;涉密文件扫描应履行审批程序。
( √ )
55. 涉密网络需要经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或者授权的保密测评机构评估才可以投入使用。
( √ )
56. 涉密网络需要设置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运行维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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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非涉密网络可以储存、处理、传递涉密信息。(× )
58.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不可以使用无绳电话和手机,未经批准不得带入有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存储等
功能的设备。 ( √ )
59. 参加涉密会议、活动的人员可以自行委托其他人员代替参加会议。
( × )
60. 如有必要,参加涉密会议时可以携带手机和其它无线设备进入会议、活动场所,但需履行审批手续。
( × )
61. 涉密工程可以公开招标但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 62. 任用聘用涉密人员不需要任前检查。 (× ) 63. 复制涉密载体可以改变密级。 (× ) 64. 保存涉密载体可以放在木质书柜中。 ( × )
65. 资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变动的,应当向作出审批决定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 √ )
66. 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3年内不得在境外驻华机构或外商独资企业工作。
( × )
67. 涉密人员分为绝密涉密人员、机密涉密人员和秘密涉密人员。
( ×)
68.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 ( √ )
69. 涉密人员在岗期间,保密工作机构应当会同人事部门、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保密教育
和检查、考核,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不适合继续在涉密岗位工作的应当及时调离涉密岗位。 ( √ )
70. 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即自行解密。 ( √ )
71. 某领导携带涉密优盘参加行业工作会,会议要求报书面材料,因时间紧急,该领导使用涉密优盘连接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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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性场所计算机打印了机密级汇报资料,该领导的做法是合理合法的。 ( × )
72. 因公出差,且两人同行,可以携带密件到购物、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
( × )
73. 不准在普通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 ( √ )
74.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涉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
( √ )
75. 不得将未进行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赠送、出售、丢弃或改作其他用途。
( √)
76.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 √ )
77.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 √ )
78. 变更密级或解密,应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 )
79.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 √)
80. 储存过国家秘密的信息介质可以提高密级使用。 ( √ )
81. 某领导外出时提包被窃,找回后发现包内钱物丢失,泄密文件完整无缺。这一事件不应属于泄密事件。
( × )
82. 国家秘密的本质属性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 √ )
83. 某文件为秘密级,该文件的保密期限最长可以确定为5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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