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院出台《关于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防止逃废债行为的

温州中院出台《关于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防止逃废债行为的会议纪要》新闻发布会

发布稿

温州中院副院长 陈有为 (2014年11月10日)

各位代表、委员,新闻媒体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

2013年以来,我市把企业帮扶和风险化解专项行动作为破难攻坚七大行动之一,在政府及时介入、银行合力化解、企业积极自救、司法高效处臵下,全市经济金融稳定形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值得关注的是,在企业破产重整、处臵不良贷款中,逃废债务的行为时有发生。为重塑社会各界信心,净化全市经济金融环境,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加强了对 “假倒闭”、“假破产”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并集中开展了打击逃废债专项行动。今年11月4日,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防止逃废债行为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并已印发全市法院和各位记者朋友。《纪要》的出台,将有效防止假借破产逃废、悬空债务,保障债权公平有序受偿,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服务信用温州建设。

下面,我向各位介绍《纪要》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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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纪要》的起草背景和经过

近年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局部金融风波的影响,我市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大,个别企业因盲目扩张、借贷高利资金等原因,出现了资金链断裂、停工、倒闭和企业主“跑路”的现象。为此,去年以来,我院将企业破产重整项目列为“一把手”工程,向企业发放破产知识宣传手册,徐建新院长亲自做客电视台、走进网络直播间宣传破产保护理念,争取党政各界和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推动市政府及各县市区设立破产审判专项资金,全面推进破产案件简化审理,逐步建立市场化导向的破产企业有序退出常态机制,成效明显。2013年1月至今年10月,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301件,审结218件,分别占全省法院的50.76%和54.36%。在已审结的破产案件中,涉及债权人共3339人,涉及担保债权13.1亿元,化解不良资产33.58亿元,盘活资产15.93亿元,激活土地面积约969.83亩。温州的成功实践再次证明,企业破产审判在优化市场资源配臵、化解企业金融风险、催生现代企业制度和倒逼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当然,在破产重整过程中,我们也发现极少数企业及其投资人、高管不在自身经营和发展上下功夫,而是钻现行法律法规的空子,通过非法侵占财产、混同公私财产、违规分红、虚假交易、个别清偿等手段大肆转移破产企业财产,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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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破产时企业已成为一个“空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更为严重的是,这类逃废债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得逞,在互保链、担保圈的作用下,还会危及相关担保企业,甚至一些好的企业也会因此被拖垮,将严重影响社会信用体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引起了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相关银行、企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强烈呼吁司法机关加大打击“逃废债”的力度。为此,去年我院专门下发通知进行规范,今年又将打击逃废债作为全市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在破产重整、执行等领域都开展了打击逃废债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涉嫌逃废债的破产关联案件45件,审结37件,涉及行为人54人,涉及标的达9174.33万元,追回破产企业资产达3177.84万元。

当前,打击“逃废债”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假破产真逃债”的形式趋于多样,有的企业还请专业人士“出谋划策”,打击的难度在加大。二是企业破产案件中逃废债行为呈多发高发态势,审查、监管破产企业破产行为正当性的任务十分繁重,管理人队伍、破产法官队伍面临严峻的挑战和考验。三是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特别是亟需出台有关防范和打击逃废债的操作规则。为此,在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指导下,我院就如何防范和打击破产案件中的逃废债行为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走访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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