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电气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运行人员(以下简称值班人员)应熟知“本系统电气设备管理规程”和“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中相关部分及本规程全部内容,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2、值班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获得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电气设备的操作工作。

3、值班人员应熟悉本系统电器设备性能,运行方式和调度范围。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和触电急救方法。

4、总降压变电站的电气操作项目,值班人员应按“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调度协议书”和“总降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范”中规范严格执行。

5、值班人员在执行口头或电话联系工作时,必须清楚正确,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薄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后,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6、值班人员在巡视电器设备时,应与带电设备保持以下最小安全距离:1KV以下:0.1米:3~10KV 以下:0.7米;35KV:1米。严禁直接触摸带电设备的绝缘部分。

7、值班人员在工作中,要合理穿戴劳保用品,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用具和检测仪表。

8、在高压设备和供配电线路上工作,值班人员在执行停、送电操作时,应严格按工作票、操作票等制度和倒闸操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作。

9、在全部和部分停电的电器设备上工作,值班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完成下列安全技术措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牌和装设临时遮拦。执行时必须有人监护。

10、在发生严重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值班人员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事后必须报告主管领导,并做好详细记录。(涉及调度协议的范围,应通知上一级调度员)。

11、值班人员对运行中的发电机,交、直流电机,在更换电刷及装置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穿好绝缘鞋,站在绝缘垫上,扎紧袖口,带好手套,使用良好的绝缘工具(女同志必须将长发卷在帽内)。

(2)严禁用双手同时接触两个不同极性的带电部分及回路和接地部分。 12、值班员应禁止非本岗位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对外来检查、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进行监护。

13、做好工作前的安全教育,在布置、落实、检查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工作。 14、以上规定仅适用于本电气运行人员(电气工作人员),要求结合本岗位实际情况,认真实行有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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