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x有限公司零部件事业部下属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有限公司零部件事业部下属的所有控股、参股子公
司。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三条 零部件事业部作为xxx有限公司的授权管理部门,负责下属子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规范运作管理。
第四条 零部件事业部下属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的归口
管理部门为零部件事业部规划发展部子公司管理科。
第五条 零部件事业部下属各子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本办法和《xxx有限公司
零部件事业部下属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之规定,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规范运作。
第三章 职能界定
第六条 零部件事业部子公司管理科的职能:
a) 负责下属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固定会议及其它相关会
议的前期通知文件的制定和下发工作。
b) 负责下属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固定会议及其它相关会
议的会前资料收集、汇总、传阅工作。
c) 文件传阅意见汇总,并分别送达各子公司东风有限派出董事。 d) 负责下属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它相关会议召开时的
协调工作。
e) 负责零部件事业部下属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治理等相
关文件收集、归类、汇总、上报、传阅、下发、修订工作。
第四章 会议内容及召开程序
第七条 会议名称:
a) 各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b) 各子公司董事会:年度董事会、半年度董事会、季度董事会、临时董
事会。
c) 各子公司监事会:监事会、临时监事会。 第八条 会议内容:
a) 股东大会: i. ii. iii. iv. v.
选举和更换董事。
听取上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汇报。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包插《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vi. vii.
审议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在股东年会上的提案。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它事项。
b) 董事会: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定公司的债务和财务政策。
拟定公司增加或着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拟定公司的重大收购或出售方案以及合并、分立、解散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财务总监;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 ix.
委派或更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委派、更换或推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代表、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 x. xi. xii. xiii. xiv. xv.
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置。
制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改方案。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听取上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汇报。
xvi. 决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由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外的其它重大事务和行政事务,以及签署其它的重要协议。
xvii.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c) 监事会: i. ii. iii. iv. v.
评价公司财务状况。
审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查报告。 拟订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报告。 对重大财务事项,做出临时股东大会提案。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九条 会议时间:
a) 固定会议:年初会议一般定在2月15日—3月15日之间;年中会议一
般定在8月1日—8月31日之间;
b) 临时会议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会议地点:根据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意见由董事会秘书安排。 第十一条 参加人员:
a) 正式人员: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
b) 列席人员:子公司经理班子成员、财务主管、零部件事业部相关人员、
董事长和总经理认为需要列席的人员。
第十二条 会前准备流程:
a) 根据零部件事业部工作安排,拟定会议通知,以零部件事业部文件的
形势下发给各子公司。
b) 各子公司根据零部件事业部通知要求进入会前准备阶段;固定会议,
董事会秘书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内容进行准备;临时会议,由会议发起人填写提案,经董事会秘书报零部件事业部规划发展部子公司管理科备案,按本办法实行会前准备和开会。
c) 受托参加股东大会受托人的授权办理,由零部件事业部规划发展部子
公司管理科负责办理;董事、监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人员,由董事会秘书协调办理相关授权。
d) 董事会秘书应在零部件事业部文件通知要求的资料上报日期之前,将
与会资料(指: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必须在相关会议上进行讨论和表决的议题资料)及《会议准备资料清单》(见附表1),以电子和书面两种版本形式,同时上报零部件事业部规划发展部子公司管理科。 e) 零部件事业部规划发展部子公司管理科收到《会议准备资料清单》及
会议准备资料汇总后,填写《资料评审签收单》(见附表2),以电子版本的形式(同时在网上共享),并含同上报的资料交零部件事业部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阅。
f) 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会议资料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在五
个工作日内,填写由各部门领导签字的《会议资料评审意见表》(见附表3),以书面和电子(以便汇总和领导阅示)两种版本形式交零部件事业部规划发展部子公司管理科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