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
民调解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审判机关
【发文字号】苏司通[2007]136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司法厅 【发布日期】2007.11.02 【实施日期】2007.11.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
(苏司通〔2007〕136号 )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我省人民调解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司发〔2007〕 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具有基础作用。长期以来,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网络健全,人民调解员植根基层、 1 / 4
贴近群众,人民调解工作以其群众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程序简便性、
即时快捷性、自愿平等性、矛盾纠纷化解彻底性等优势和特点,成为纠纷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选择的方式之一,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独特优势。当前,我省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改革的不断深入,因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企业改制等引发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且纠纷的复杂性、群体性、对抗性有所上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任务日益繁重。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人与人的和谐相处,促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安定有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建设“平安江苏”的有效途径。各级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法庭)、县(市、区)司法局(司法所)、广大人民调解员一定要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拓展调解领域,强化人民调解的化解、预防和教育功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要一手抓人民调解机制的完善,一手抓调解能力的提高,着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努力实现人民调解工作领先全国的目标,为建设“平安江苏”“法治江苏”、服务“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二、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树立“调解为民、做和谐使者”的理念,以“能调尽调、以调促和”为原则,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防激化、防集访为主要要求,以提高调解率、调解成功率为目标,合法、合情、合理地妥善调解矛盾纠纷,努 2 / 4
力把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减少到最低限度,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控制、调处水平明显提
高,群众上访、集访、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上升势头得到有效控制,构筑稳固的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和生产经营性等常见、多发性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维持和发展和谐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发展变化的趋势,大力拓展调解领域,依法调解公民与法人、公民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加大对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力度,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缓解利益冲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对调解不成的,要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解决问题,或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依靠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妥善解决,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开展纠纷排查工作,预防和减少矛盾激化。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原则,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村(居)即时排查、乡镇(街道)周排查、县(市、区)月排查,准确了解矛盾纠纷信息。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认真研究调解对策,及时妥善处置,努力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引发群体性事件。要把个案调解与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引导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党和政府的政策措施,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分析工作,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要认真执行全省社会矛盾纠纷情况定期分析制度,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总体分析、分类分析、隐患分析、个案分析和深度分析。司法行政部门要定期汇总人民调解组织反映的情况和信息,及时把本地区矛盾纠纷信息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了解 3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