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转发中国保监会《关于报送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转发中国保监会

《关于报送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信息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保监办发[2012]1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2.01.05 【实施日期】2012.0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转发中国保监会《关于报送保险业反洗钱工作

信息的通知》的通知 (皖保监办发〔2012〕1号)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现将中国保监会《关于报送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信息的通知 》(保监稽查〔2011〕191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自2011年第四季度开始,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要汇总本级及辖内各分支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状况和组织实施反洗钱工作情况,按季度向安徽保监局报送《保险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和反洗钱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反洗钱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内容应重点反映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并在年中与年末集中分析反洗钱工作存在问题与政策 1 / 3

建议。

二、反洗钱工作信息报表及报告应于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采取纸质和电子文档双介质方式报送。各公司应于2012年1月12日前报送2011年四季度《保险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及全年反洗钱工作情况报告,首次报送统计表中的累计数应填列2011年全年累计数据。

三、各公司应严格按照《关于报送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信息的通知 》(保监稽查〔2011〕1919号)文件要求填报报表,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信息的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相关信息报送,首次报送应一并报送省级分公司反洗钱工作分管负责人及报送责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固话及邮箱)。如责任人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安徽保监局。

各公司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本通知所附文件及表格可从我局外网“规范性文件”栏目下载。 联 系 人:龚秋妹 联系电话:5633993 传 真:5633990

电子邮件地址:qiumei_gong@circ.gov.cn

附件:1.《关于报送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信息的通知 》保监稽查1919号(略) 2. 保监稽查1919号附件1-2附表

3.《保险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附件2:

保险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2 / 3

填报单位: 年 季度 项 目 一、客户身份识别(件) (一)承保时

1、非自然人客户(件) 发现问题(件) 2、自然人客户(件) 发现问题(件) (二)退保时

1、非自然人客户(件) 其中:发现问题(件) 2、自然人客户(件) 其中:发现问题(件)

本期数 累计数 项 目

四、可疑交易报告(份) 1、非自然人客户(份) 涉及金额(万元) 2、自然人客户(份) 涉及金额(万元) 1、协助公安机关(起) 涉及金额(万元) 2、协助其他机关(起) 涉及金额(万元) 七、保存交易记录(套) 本期数 累计数 其中:通过第三方识别(件)

五、协助查证洗钱案件(起)

其中:通过第三方识别(件)

六、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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