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表A

附件1

2016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表(A表)

获证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最高管理者 睢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取得资质认定的情况 证书编号 2013161301S 法定代表人袁德鸿 姓名 授权签字人 陈岩、范继海 有效期 2016年9月2日 联系人 袁德鸿 发证机关名称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方式 13781419482 睢县水口路 124114224180505065C 袁德鸿 技术负责人 常如男 序号 自查内容 自查发现(选择): 证据及措施: A:符合; B:不符合; C:不适用 1 机构应为依法成立,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C 机构依法设立的的异地分支机构,应通过资质认定。 A 符合:提供证据的清单; 不符合:提供整改措施的简要描述 3 资质认定证书中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等内容与机构实际情况一致;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报告资质认定部门并办理变更手续。 A 4 机构的业务或经营范围中应包括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或相关内容。如机构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 A 5 机构应在其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中规定有确保检验检测公正性、独立性、数据和结果真实客观的文件、程序或相关规定。 A 6 机构应在其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中心规定保密措施,保证检验检测活动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不外泄。 A 7 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家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A 业。 8 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检验检测档案,留存检验报告A 和原始记录,保证原始记录具有可追溯性,检验报告 和原始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9 机构应制定有资质认定标志、检验检测专用章的使用A 规定,并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正确使用资质认定标志(CMA)以及检验检测专用章。 10 实施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事先取得委托方的书面同C 意,分包给具有取得相关项目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并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明确标注分包的相关情况(适用时)。 11 按要求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年度工作报告、统计数据A 等相关信息。对社会公布社会责任报告。 12 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从事检验检测A 活动。不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违法行为。 13 检验报告应由具有相应检验项目授权签字的授权签字A 人签发,不存在非授权签字人擅自签发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 14 在环境、设施、设备及人员情况发生变化,不能持续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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