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为规范北京新机场旅客航站楼及综合换乘中心(核心区)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分包单位入场必须签订《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 二、分包单位入场必须全员接受安全用电教育,并记录。

三、分包单位入场必须将自备电气设备向总承包部报验,经总承包部安全员、电气技术员验收合格后登记造册,并将设备贴上总承包部专用合格证后方可入场使用。在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电气设备也必须严格执行进场报验制度。各种设备具体要求如下:

1、移动式(手提)配电箱技术要求: (1)配电箱五金配件应完好,箱门齐全。

(2)配电箱内配线符合规定,无裸露线头,接地良好。

(3)配电箱内开关配置合理,漏电开关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并保证一机一漏。

(4)每台用电设备应由各自专用开关箱进行控制,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控制,严禁一闸多用控制电器设备。

(5)手持电动工具电缆芯数正确,接地良好。

(6)移动电源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护套线,严禁使用其它电源线代替。

(7)电动设备一次进线不得超过3米,不得有接头。 (8)设备开关箱电源线距二级箱(分配箱)不得超过30米。 2、电焊机的技术要求:

(1)交流电焊机必须配置专用二次侧漏电保护器,交流、直流电焊机配备专用开关箱。

(2)电焊机电源电缆不大于5米,焊把线电缆不大于30米,并应双线到位。

(3)电焊机一、二次侧防护罩应齐全,接地绝缘良好。 (4)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开动火证。 (5)电焊操作场地应无积水,一、二次侧电缆严禁在水中浸泡。 3、施工照明的技术要求:

(1)采用LED节能照明灯具,必须使用防雨型防护罩。 (2)LED灯必须安装在灯架上,灯架高度不低于3m。

(3)LED灯使用时必须保证灯管水平,灯架必须固定,PE线连接可靠。

(4)现场所有电缆架设有总包指定电缆支架架起,电缆架设最低处不低于2.5米。

四、分包单位自带电工,必须是直辖市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证书的建筑电工(两名以上),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总承包部对上岗证原件验收合格后存复印件归档。

五、施工现场值班电工,要持有合格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上岗证,严禁非专业电工安装电器设备,严格执行北京市有关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制度,防止误操作,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六、总承包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总体用电布置,布置过程中所在区域分包单位应配合施工,如挖电缆沟、搭设配电箱防护棚、砌筑配电箱基础等。

七、分包单位应对所属区域内电气设施(配电箱、电缆、照明器具)等负责,若发生丢失或故意损坏,恢复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分摊。

八、严禁分包单位对施工区、生活区内电气线路及设施进行改动,发生隐患应及时通知总承包部。

九、电箱安装位置合理,设置稳固,有防尘措施,并设专人负责,停止使用时加锁。分包单位必须保证配电箱操作方便,严禁在配电箱周围3米范围内堆放杂物。

十、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天至少巡视检查两次(上、下班时各一次),维修人员必须为专业电工,上岗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绝缘鞋、手套等),使用合格的电工绝缘工具。

十一、各施工区域二级配电柜(箱)、各楼层控制箱要上锁,三级配电箱、各钢筋加工棚内控制箱、开关箱,必须有专业临电电工负责管理,箱内控制开关要标注出所控制的机械设备名称及位置。

十二、临时电工必须做到勤查、勤看、勤护理,每天及时检查并做好记录,做好对电气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十三、各钢筋加工棚外露电线必须用穿管或埋入地敷设等保护措施。 十四、分包单位对现场临时设施进行改造或拆除时,必须提前通知总承包部,以免发生危险。

十五、违反以上管理规定将按照总包安全生产奖罚办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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