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销毁方案

爆炸物品销毁实施方案

申请部门:爆破公司

编制人签名: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民用爆炸物品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应当及时清理出库,并予以销毁”的规定,中煤科工集团淮北爆破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炸药库储存的过期失效民用爆炸物品需要销毁。为确保销毁工作安全有效地进行,特制定如下销毁实施方案。

一、销毁民用爆炸物品的名称、数量和原因 名 称 乳化炸药 二、参与人员 负责人:

成员:爆破公司人员。 三、销毁地点

销毁场地(暂定)在XX公司爆破水池内。 四、销毁时间

销毁时间定在2017年5月23日至5月26日根据天气情况择日进行,计划用1天时间销毁完。

五、销毁方法

使用焚烧法销毁,将炸药平堆在爆破水池池底,同时焚烧炸药不超过

计量单位 数 量 ㎏ 299.4 原 因 因2016年飞来峰-矿山集110kV线路工程提前完工导致剩余炸药超期而失效,已无法使用。

20kg,一次最大销毁量不超过200kg,分两次销毁。炸药铺成厚度不超过20cm,宽度不超过50cm。

六、销毁完成后,参与销毁人员在爆炸物品销毁确认单上签名,爆破公司建立档案。(爆炸物品销毁确认单附后)

七、销毁安全措施

1、销毁工作必须在负责人统一指挥和组织下,由经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专职人员操作。

2、焚烧前应仔细检查,严防其中混有雷管和其它起爆材料。 3、销毁场地四周安排警戒人员,控制所有可能进入的通道,不准非操作人员和车辆进入。

4、清除销毁场地内的易燃物、杂草和碎石。

5、销毁工作结束后,要对现场进行认真检查清理,不准留有未燃尽的爆炸物品;现场不准留有未熄的明火。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才允许撤离现场。

九、本方案报

XX公司质量安全部门审核,XX市公安局核准后实施。

审批部门: 质量安全部

审批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院领导审批: 日期: 年 月 日

爆炸物品销毁确认单

一、销毁民用爆炸物品的名称、数量和原因

名 称 乳化炸药

二、参与销毁人员确认签名

计量单位 数 量 ㎏ 299.4 原 因 因2016年飞来峰-矿山集110kV线路工程提前完工导致剩余炸药超期而失效,已无法使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单 位 参与人员签名 日 期 备 注 销毁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