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MW秸秆沼气发电及沼渣
沼液综合利用项目
可 行 性 分 析 材 料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论
1.1 项目名称
1×15MW秸秆沼气发电及沼渣沼液综合利用项目 1.2 项目概况 1.2.1 拟建地点 黄羊工业园区
1.2.2 建设规模及目标
本项目总体目标是对秸秆进行收购、储藏、发酵,形成沼气对其燃烧发电,开创新的秸秆加工利用途径和经济增长点,提高产品附加值,建成高效、环保、节能的循环经济示范工程项目。
本项目拟建设1×15MW秸秆沼气发电及利用沼渣、沼液加工生物有机肥项目两项。1×15MW秸秆沼气发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秸秆储藏库、秸秆进料装置、发酵装置各一组、沼渣和沼液储存池一座,此外配套建设沼气进气、过滤、冷干、储存装置设备生产线一条,还须配套建设相应发电机组设备,同时配套建设其他公共服务基础实施工程。沼渣、沼液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发酵罐、贮液罐、匀化罐各一座,同时配套建设生物有机肥生产线一条。
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处理秸秆量27万吨,年并网输出电量可达1.08亿kwh,可生产生物有机肥8万吨[1]。 1.2.3 主要建设条件
(1)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原材料为各种农产品秸秆。
原辅料可在凉州区和其他周边地区种植户中购得。
(2)供水:项目所需用水均由工业园区建成的水厂供给,完全能够满足生产生活之需。
(3)供电:项目所需用电均由工业园区建成的变电所供给,用电充足。 1.3 保障措施
1、中央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机遇。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我省利用可再生能源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2、2000年国务院颁发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中明确提出禁止秸秆燃烧。确保了秸秆资源的收购问题,为该项目的建设提供了充裕的原材料。
3、200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法规中强调:国家鼓励清洁、高效地开发利用生物质燃烧,鼓励发展能源作物。利用生物质资源生产的燃气和热力,符合城市燃气管网、热力管网入网技术标准,经营燃气管网和热力管网的企业应当接收其入网。
4、2005年9月15日,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办联合组织召开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专家论证会,《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