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

山东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评审指标 1、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10分) 2、积极面向辖区基层医疗机构或对口支援单位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10分) 评审方法 评审细则 未开展,不得分;本院有工作方案、管理办法、激励措施,无诊治病例,扣5分;三年内,开展病例数未能逐年增加,扣5分。 未开展对口支援服务基层工作,扣3分;未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扣2分。 未定期向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推广宣传中医药适宜技术,扣2分;未向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培训等服务,扣3分。 有效组织开展,组织“四大经典”等中医经典理论线上线下学习培训,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培训率达到100%,得5分;培训率每降低10%,扣1分,扣完为止。 分值 10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 已按照省、市级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执行。 1.医院有相关文件或制度,定期向对口支援单位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2.定期向辖区进行推广,或提供中医药培训等服务。 5 5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 1.有效组织开展经典学习、经方应用、经验传3、扎实推进“三经传承”,承。 推广五运六气指导临床(10分) 2.开展五运六气理论学习,推广五运六气理论指导临床。 5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 有具体推广五运六气理论指导临床措施,并有力实施,得2分;参加全省五运六气培训不少于5人次,5 得3分,每少1人,扣1分。 随机抽查5名西学中结业人员,科室要求分布广泛,查近6个月任意10日的全部处方,中药饮片处方10 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30%,不得分;1人达不到,扣2分。 未设置康复科、老年病科,不得分;仅设置康复科或老年病科室,扣5分;科室设置不合理,扣2分;10 但未充分体现中医特色优势,开展中医技术项目占比<60%,扣3分。 4、积极开展西学中工作(10分) 大力推进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结业人员积极提供中医药技术服务。 查阅临床科室西学中人员门诊服务情况,实地考查。 5、完善中医科室设置(10分) 院内设置康复科、老年病科,科室设置合理,查阅相关资料,实中医特色优势突出。 地考查。 1 / 3

评审指标 1.有中药临方炮制的设施,开展临方炮制加工工作。 评审方法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 评审细则 分值 6、开展中药饮片临证炮制,加强制剂服务管理(10分) 无中药基本炮制设施设备,不能开展中药临方炮制,不得分;开展临方炮制加工方法4种以上,如粉碎、6 清炒、蜜炙、醋炙等4种以上的临方加工,每少1种,扣1.5分。 未设立制剂室,扣2分;提供6种 以上中药制剂剂型,如合剂、丸剂、散剂、膏剂、颗粒剂、胶囊等,4 每少1种,扣0.5分,扣完为止。 医院无中医药文化建设制度及相关材料,扣4分;医院有相应中医药文化建设制度,未定期开展义诊、文化大讲堂、巡讲等活动,扣3分;定期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文化讲堂、义诊,但无相应建设制度及材料,扣3分。 未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扣1分;医院信息化系统支持电子健康卡、医保卡、身份证等实名认证,医院实施实名挂号,实名就诊率90%以上,均未达标扣1分;以上三项,有缺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未按时完成中医病案首页及中医服务监测数据填报,扣2分。 业务系统未进行等级保护测评,未在公安部门进行备案,不得分。 接入山东省网上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得1分;能提供网页、手机APP预约服务各得0.5分。 不能提供远程医疗服务,不得分。 查阅相关资料,实2.加强制剂服务管理,提供中药制剂服务。 地考查。 7、中医药文化传承及宣传(10分) 院内年度工作计划中有中医药文化内容,定查阅相关资料。 期组织医务人员到基层宣讲中医健康知识。 10 1.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行实名就诊。 2.按时按照规定完成中医病案首页及中医服务监测数据填报。 3.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4.接入山东省网上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开展基于互联网的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服务。 5.能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评审指标 评审方法 2 8、信息化建设(10分)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 2 2 2 2 评审细则 分值 2 / 3

1.牵头成立医联体;强化对下级医疗机构专科建设的指导,形成专科共建机制。 9、医联体建设(10分) 2.医联体内建立规范双向转诊机制。 1.医疗费用增幅低于10%。 10、医疗费用控制(10分) 2.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低于30%。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 未牵头成立医联体,不得分;未加强对下级医疗机构专科建设的指导,扣3分;未形成专科共建机制,扣2分。 5 医联体内未建立规范双向转诊机制,扣2分;5 未实现畅通的双向转诊,扣3分。 每高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5 5 查阅相关资料。 每高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注:《山东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共100分,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和不合格中医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在达到国家标准基础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附加条款评审得分>85分。

(二)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在达到国家标准基础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附加条款评审得分:70-85分。

(三)有以下情形,评审结论定为不合格: 附加条款评审得分<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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