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说明书 第一部分 前言
第一部分 前 言
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文本为蒙阴县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蒙阴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
1.
规划编制的背景
蒙阴县虽然地处沂蒙山区腹地,但是却因为革命战争年代的南北岱崮保卫战和孟良崮战役而名扬中华。改革开放以后,蒙阴县分别于1984年和1997年编制了两轮总体规划。最近的一次城市总体规划(1994—2010)1是由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于1997年编制的。随着外部社会经济环境的改变,特别是1999年9月京沪高速公路通车并在蒙阴县境内设有两个出入口,2000年对蒙阴县域各乡镇的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以及蒙阴县自身和其在临沂市域乃至山东省范围内所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蒙阴县需要重新审视和检讨过去的发展思路和轨迹。通过新一轮蒙阴县总体规划的编制,重新从城市规划和城市政策上对未来发展做出综合整体的把握。对于本次规划编制工作会产生重要影响的背景因素有下列几个方面:
1)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描绘了21世纪头20年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因此,未来15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本次规划期限2005-2020年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15年,如何在未来15年保证城市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提高人民生活的整体水平是本次规划必须面对的目标。
2)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五统筹”的重要思想,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五统筹”蕴含着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3)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要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因此,本次规划必须以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全面发展为内容,以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整体推进为目标,以经济、社会、自然协调发展为途径,着眼于全面发展,使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和人与自然达到协调发展的状态,从而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4)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镇)化。在这一精神指导下,山东省近一步制定了积极推进城市(镇)化、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三化”发展战略。山东省在全面反思过去发展历程中,认为山东省中心城镇的计划作用薄弱是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2002年的《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战略研究》就提出要强化中心城市的作用以形成三大城市圈,从而带动整个山东半岛城市的发展。随着农村人口的城市(镇)化,中心城区将承担较大的人口和就业压力,本次规划需要对这个大趋势有所应对,研究城市空间的形态与结构,以及产业发展的出路,最大限度地创造就业机会。
5) 长期以来山东省经济布局的重点一直集中于胶东地区和省会济南,这一地区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山东省经济发展的进程。但是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胶东地区与济南和鲁南沂蒙地区差距的进一步拉大,该地区长期处于发展战略的盲区,经济发展严重滞后于全省经济的发展。根据木桶原理,该地区严重地阻碍了山东省的整体发展水平。2004年编制的《临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和《临沂市总体规划》,在认识临沂市自身差距的基础上,调整了临沂市在山东省域城市发展的目标和对策,也进一步完善了临沂市域城镇体系结构,无论是“一心七轴”结构还是“一心两轴四象限”结构都将蒙阴县作为临沂市西北部山区的中心城市,并在本地区的“三化”进程中应该发挥积极的带动作用。在这样的背景下,可以说蒙阴县遇到了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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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这一轮总体规划时1997年编制,但它的规划起始年是1994年,所以本纲要中将其简
称为“1994年版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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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的战略发展期,它肩负着作为沂蒙山区中心城市带动鲁南地区经济的发展,提升全省经济实力的战略使命。所以此次蒙阴县总体规划编制必须充分理解临沂市域发展战略调整的内在涵义和蒙阴县面临的机遇,同时需要清醒地认识到临沂市乃至山东省内几个兄弟城市(镇)之间的竞争会比以往更加激烈,有必要从城镇体系、区域产业和空间调整方面研究如何积极做出相应调整,促进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6) 蒙阴县近年的城市成长表现并不突出。目前蒙阴地区生产总值(GDP)名列临沂市第9位,其它经济指标与相同类型城市相比较也处于中下游的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规划应当围绕如何提升城市的竞争力,加快经济发展做文章,采取一种积极的态度看待蒙阴县当前所面临的问题和未来的发展。2000年蒙阴县进行的行政区划调整为进一步极化中心城市(镇)的聚集作用提供了操作平台。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蒙阴县总体规划的要求,本次规划确立了“高标准、远目标、重实际、可操作”的编制目标。本次规划不仅肩负着振兴蒙阴经济的重任,而且对于临沂市,特别是沂蒙地区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因此,规划必须正确把握未来15年规划期内,甚至更远期蒙阴县的区域职能和城市规模,并将探索符合蒙阴县自然地理特征和经济发展需要的城市空间结构作为本次规划的具体目标。
2.
规划指导思想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为规划的总原则,结合蒙阴县的自然条件、历史文化条件和经济社会实际状况,推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2) 根据《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蒙阴县在临沂市域城镇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能,根据国家、山东省城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和技术规定,基于蒙阴县域各城镇的现状条件和发展潜力,科学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推进县域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3) 城市发展的目标应切合实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相衔接,根据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处理好发展的时序关系、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以利于城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4) 根据蒙阴县城区在县域的地位、职能以及发展优势和制约因素,加快城市的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其在县域及更大区域范围内的中心作用。
5) 统筹城市发展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目标,强调以人为本,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构筑绿色生态网络,营造宜人的城市生活环境。
6)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延续城市发展的脉络,继承和弘扬优秀的地域文化。重视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培育和壮大旅游业,促进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3.
规划依据、期限和范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4)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
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
6)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l37—90)》等相关技术标准;
7)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件)以及《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文件);
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文件); 9) 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2002); 10)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 11)《临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 12)《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战略研究》; 3.1. 规划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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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14)《蒙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 15)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政策的和法律的文件。
3.2. 规划期限
本次蒙阴县总体规划期限为2005-2020年,其中: 1) 近期2005—2010年; 2) 远期2011—2020年;
3.3. 城市规划区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为蒙阴镇行政区划所辖范围(云蒙湖除外),共243.11平方公里用地范围。 3.4. 规划层次与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分为两个规划层次:即蒙阴县域和蒙阴县城区
1) 蒙阴县域:本规划的区域范围为蒙阴县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1601.8平方公里。
2) 蒙阴县城区(以下简称城区):其范围为现状蒙阴城区范围内城市建设连绵区域,东至曹庄河,西至西环路,南至京沪高速公路,北至北部山脉山脚,总面积约为28.82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约26.8平方公里。
4.
规划技术路线和工作方法
4.1. 规划技术路线
4.1.1. 原则
(1) 战略性、前瞻性
城市的发展必须有一个远大理想。在问题分析的前期,摆脱局部利益和具体项目的干扰,着眼于客观和长远,才能把握城市发展的大目标和方向,为实现高标准、高起点、科学的发展打下基础。
(2) 现实性、可操作性
规划编制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对城市空间发展进行有效的引导。这种引导是基于对现实的逐步改进而实现的,城市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编制中,注重规划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就是要使规划能对空间拓展起到引导作用。
(3) 系统性、综合性
以系统研究的方法逐步深入,突出研究和规划中的系统性、综合性,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蒙阴城市系统的子系统划分及深入分析,将分析结果作为规划的客观基础。
另外需要借鉴以往的各项研究成果,综合协调各部门的发展思路,针对发展中的不确定性,提出具有弹性的空间发展方案。这是规划系统综合的另一体现。
(4) 实证性、针对性
以蒙阴县发展和规划管理面临的发展机遇和主要问题为起点,强调规划的实证性和针对性,重点把握城市功能定位、空间结构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与提高、生态保护与土地资源利用、交通体系完善与深化、城乡统筹发展等重点问题。
4.1.2. 技术路线
(1) 以研究为支撑的规划
通过构建城市综合竞争力,在两个层面上比较蒙阴县城镇发展的态势:第一是在临沂市域范围研讨蒙阴县和其它城市间的竞争和协作的关系,特别是如何利用交通区位优势和生态环境优势形成自身的城市核心竞争力。第二是在蒙阴县域范围内探讨蒙阴城区和其它乡镇的关系,极化蒙阴县城区的中心地位,重点培育次区域型的重点城镇,为快速提升经济实力奠定必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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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时空为体系的规划
本次规划以时间和空间两条线索贯穿于整个规划之中。以时间为线索,进行了近期建设规划、远期建设规划和远景规划构想;以空间为线索,进行了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其中每一项规划都经历现状解读、优劣分析、发展定位、空间布局和支撑环境的规划过程,由此组成一个完整的规划体系。
(3) 以问题为导向的规划
以问题为导向的规划,主要通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过程,回答了“我是谁”、“到何处去”、“怎样姿态去”和“靠什么去”等问题。通过回答这些问题,以解决本次规划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图1-1 技术路线框架示意图
4.2. 主要工作方法
本次规划针对蒙阴县近几年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状况,认为蒙阴县未来15年可能会遇到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期。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城市的发展都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未来城市发展速度的快与慢,可能不仅仅取决于蒙阴县自身的战略思路与理想抱负,更多的取决于外部发展的条件。因此,这就要求本次规划要有较强的应变外界不同变化条件的能力,要强调规划的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规划对城市建设的有效管理,特别是如何有效地引导政府在城市高速发展过程中对土地需求的控制。本次规划提出如下工作方法:
4.2.1. 公众参与调查研究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直接影响到城市未来的发展战略与布局。在城市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应全面贯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让公民以主体姿态参与到城市规划及相关研究中,这不但有利于提高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而且增强了人们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提高了市民的主人翁意识,体现的则是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
在现状调研阶段,除了常规的现场踏勘、部门访谈和乡镇调研,规划组在蒙阴县建设局的大力协助下还进行了总体规划阶段的公众参与问卷调查。本次问卷调查一共发出问卷800份,回收问卷642份,剔除18份无效问卷,一共收回有效问卷614份,总有效率为76.75%。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最后形成了《公众参与问卷调查报告》,并且为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提供了民意指导。
4.2.2. 选择与城市发展动力相匹配的发展方向和城市规模
由于前面对城市可建设用地和城市功能的研究,都是在城市所拥有的土地容量范围内展开的,可以说是城市发展的远景空间结构。如何确定本次规划的空间结构是这次规划应该解决的关键问题。规划通过确定城市发展的方向和规模,来确定本次规划的空间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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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发展方向的选择。在对城市发展现状条件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强调城市重点发展地区的研究和城市发展方向的选择。
2) 确定城市规模。考虑到城市发展过程中可能拥有的各种变数,提出城市规模的预测采取低、中、高三种方案,从而保证城市在不同发展条件下,拥有较为合理的空间结构。本次规划对城市人口规模的预测,更加强调对相应人口规模所应达到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研究,使人口规模预测、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城市发展空间结构有效衔接。
方案一为低速发展方案,即根据过去蒙阴县人口与城市化的发展演变趋势,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按照正常的发展规律和逻辑,在现有的发展轨道上,保持现在的发展趋势来推断未来城市人口演变情况。
方案二为中速发展方案,方案提出的前提条件是蒙阴县工业化处于加速发展阶段,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能如期实现社会经济发展有关规划内容中所确定的增长目标和调整指标。
方案三为高速发展方案,规划假设未来蒙阴县社会经济能够出现跨越式发展的势头,在巨大的、快速增长的投资规模支撑下,蒙阴县作为临沂市乃至山东省的一个重要增长极,县域总人口及中心城市人口的机械增长率呈现加速的趋势。
4.2.3. 多方案比较和推荐方案确定
1) 根据城市发展方向和城市规模的研究,确定低、中、高不同规划方案,强调规划对城市发展阶段、城市发展条件、城市发展实力与开发步骤的分析,保证每一方案能够代表城市在某一发展条件与规模下的城市较为合理的空间形态。
2) 考虑到规划的前瞻性,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能够保证城市近期和未来的发展,为城市可能的发展留有弹性空间,推荐规划是在三个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了比较选择。
3) 在多方案比较选择的基础上,提出本次规划的推荐方案。
4.2.4. 确定城市发展的远景空间结构
规划认为像蒙阴县这类正在步入高速发展的城市,如何保证城市合理的空间结构尤显重要。本次规划提出一套技术方法,意在探讨中心城区内各个片区最适宜的功能,保证城市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拥有科学、合理的空间结构。具体地说,本次规划根据城市用地的工程地质评价、城市自然条件和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条件的影响分析,在对土地使用的现状和拟建项目的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城市各片区土地使用的功能,并对各类用地功能的兼容性进行研究,确定各个片区最适宜的功能。这一工作内容将有效地保证城市各个片区土地使用功能的合理,为确定科学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提供依据。
5.
规划重点
根据蒙阴县发展环境的变化和城市发展的新特点,针对原有的规划和建设所暴露出的问题,本次蒙阴县总体规划的工作重点如下:
1) 明确县域城镇空间发展模式,确定城镇化战略和途径,提出配套的城镇发展政策,促进人口和产业向城区与重点城镇集聚,提升城区和中心镇的竞争力和聚集力,适当调整城镇数量,控制发展主体。
2) 明确城区的城市性质和区域职能,充分发挥城区在整个县域中的主导地位和带动作用。 3) 寻求城区合理的城市形态和城市用地结构,确定城市用地可持续拓展的结构模式。
4) 组织处理好市域交通网络与县域城镇发展的关系,完善城区内部的交通网络,协调城区道路系统与用地布局的关系。
5) 注重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对城区整体城市风貌的构造,以及山水城市景观的塑造。 6) 城区内部功能的组织和优化,城区内部各类建设用地的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