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评审备案技术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国土资源部第44号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61号)等精神,为提高我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下称《方案》)质量,搞好我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保证矿山企业认真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义务。 第一篇 野外工作方法 第一章 资料收集 一、地形图
收集矿区基本地形图(航测图)并数字化。如果矿区已完成地质勘查工作,则可以利用其成果图件。比例尺一般1︰~1︰2000,可根据矿区面积、工作范围的大小确定。 二、地质资料
包括地质勘查、资源/储量核实成果报告(含文字、附图、附表、附件等)。一般情况下地质勘查、资源/储量核实成果报告应包括有矿区水工环地质勘查资料,亦应系统收集。如果没有或未作的应对矿区水工环地质进行补充调查,在后面的有关章节中详细介绍。 三、矿山开采资料
包括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开采设计方案(含文字、附图、附表、附件等)及矿山采空区分布资料。 四、土地资源
应到当地县级国土资源局收集与矿区相应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五、气象资料
到当地气象部门收集以下气象资料 (一)降雨量
1、最丰年份降雨量及其出现年份; 2、最枯年份降雨量及其出现年份; 3、多年平均降雨量;
4、建站以来至今历年月降雨量; 5、矿区工作期逐日降雨量。
(二)气温
1、历年极端最高气温及其出现日期; 2、历年极端最低气温及其出现日期; 3、多年平均气温。 4、矿区工作期逐日平均气温。 (三)相对湿度
1、历年最小相对湿度; 2、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四)风速
1、历年最大风速; 2、历年最小风速; 3、多年平均风速。 第二章 野外调查内容 一、总体要求
(一)各种野外调查工作必须真实、可靠,能反映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的真实情况。
(二)根据矿区1︰地质、水文地质测绘有关要求,野外调查的密度不低于10点/km2。 (三)野外调查工作结束后,各种表格应分类装订成册。提交《方案》评审同时提交野外调查表册及实际材料图。
(四)未经野外调查而提交的《方案》国土资源部门或评审机构不予受理或不予通过。野外调查有弄虚作假的应建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资质有审批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编制单位进行处罚。 二、水文地质调查
该项工作是编制《方案》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必须实地调查。水文地质调查点应包括井、泉、溶洞、暗河(或伏流)、落水洞(岩溶塌陷)、天窗、溶潭(湖)、老硐(废弃矿井、老窑)、生产矿井、钻孔、河流(或溪沟)、水库(或山塘)、水稻田等。 水文地质调查点的内容见《水文地质调查记录表》。 三、地质环境问题调查
包括地质灾害问题(六种)、含水层破坏问题、地形地貌景观破坏问题。 地质灾害调查的内容见《地质灾害调查记录表》。 四、社会环境调查
主要是当地居民(城市、集镇、村寨、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住户及人口数、各类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区、重要建筑与交通设施等。 社会环境调查内容见《社会环境调查表》。 五、各种野外调查表
以下为野外调查用各种表格,是根据《规范》(DZT 223-2009)附录J(资料性附录)的规定并结合我省矿山实际情况、便于使用编制而成,供参考。 第三章 野外工作方法 第一节 流量的测量方法
野外流量测量方法常用的有堰测法、容积法及断面法等。 一、堰测法
有三角堰、梯形堰、矩形堰等。其中三角堰较常用。三角堰的制作见下图: ××××××××××公司 水 文 地 质 调 查 记 录 表 项目名称: 第 页共 页
水 点 编 号 水点类型 地 质 条 件 层位 地理位置 图幅名称 比 例 尺 岩性 东 经 X 坐 标 产状 北 纬 Y 坐 标 构造 海拔高程 m 地 点 地貌 物理性质 天 气 嗅 味 颜 色 气 温 ℃ 透 明 度 味 道 水 温 ℃ 可 见 物 其 它 流 量 测 量 Q L/s 水 位 测 量 H m 水 温 测 量 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