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应加衬软垫物。
53、悬挑式操作平台的外侧应略高于内侧;外侧应安装固定的防护栏杆,并应设置防护挡板完全封闭。
54、施工现场立体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的位置,应处于坠落半径之外,模板、脚手架等拆除作业应适当增大坠落半径。当达不到规定时,应设置安全防护棚,下方应设置警戒隔离区。
55、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
56、处于起重设备的起重机臂回转范围内的通道,顶部应搭设防护棚。 57、操作平台内侧通道的上下方应设置阻挡物体坠落的隔离防护措施。 58、防护棚的顶棚使用竹笆或胶合板搭设时,应采用双层搭设,间距不应小于700mm;当使用木板时,可采用单层搭设,木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或可采用与木板等强度的其它材料搭设。防护棚的长度应根据建筑物高度与可能坠落半径确定。
59、当建筑物高度大于24m、并采用木板搭设时,应搭设双层防护棚,两层防护棚的间距不应小于700mm。
60、不得在防护棚棚顶堆放物料。
61、密目式安全立网的网目密度应为10cm×10cm=100cm2面积上大于或等于2000目。
62、当需采用平网进行防护时,严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平网使用。 63、密目式安全立网搭设时每个开眼环扣应穿入系绳,系绳应绑扎在支撑架上,间距不得大于450mm。相邻密目网间应紧密结合或重叠。
64、平网每个系结点上的边绳应与支撑架靠紧,边绳的断裂张力不得小于7KN,系绳沿网边均匀分布,间距不得大于750mm。
65、电梯井内平网网体与井壁的间隙不得大于25mm。安全网拉结应牢固。 6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包括: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67、识别环境因素应考虑各项工作中所使用的设备、材料以及活动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而且应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6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的检查评定项目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和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共十项。
69、安全因素风险评分法是指采用定量计算,采用公式:D=L×E×C。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发生事故后的危害程度(C)等三个方面进行评分。D为危险等级,当 D>160时定为重大安全因素,当70 70、施工现场三违行为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71、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72、临时用电规范中,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73、当立杆采用对接接长时,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临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c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74、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应根据脚手架所受荷载、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进行;并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采取排水措施;每根立杆底部设置底座和垫板。 75、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cm。 76、临建设施搭设完后,分公司安全科组织临建设施施工单位 、生产或租赁单位 、项目经理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 77、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78、人体触电的方式有单相触电、两相触电、跨步电压触电、电弧触电。 79、脚手架的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80、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81、脚手架立杆顶端栏杆宜高出女儿墙上端1m,宜高出檐口上端1.5m。 82、脚手架的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 83、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84、悬挑脚手架的悬挑钢梁悬挑长度应按设计确定,固定段长度不应小于 悬挑段长度的1.25倍。 85、当型钢悬挑梁与建筑结构采用螺栓钢压板连接固定时,钢压板尺寸不应小于100mm×10mm(宽×厚);当采用螺栓角钢压板连接时,角钢的规格不应小于63mm×63mm×6mm。 86、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87、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得小于36mm,螺杆与支托板焊接应牢固,焊缝高度不得小于6mm;可调托撑螺杆与螺母旋合长度不得少于5扣,螺母厚度不得小于30mm。 88、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89、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90、架空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9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9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93、距配电屏2m范围内不应存放可燃物,5米范围内不能设置可能产生较 多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区。 94、施工现场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指示方向应指向最近的临时疏散通道入口。作业层的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 95、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间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 96、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97、临时建筑的房间门距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应大于25m,采用自熄性轻质材料做芯材的彩钢夹芯板作维护结构的房间门至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应大于15m。 98、配电箱、开关箱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做特殊防护处理。 99、高度超过50 m的脚手架,可采用双管立杆、分段悬挑或分段卸荷等有效措施,必须另行专门设计。 100、吊篮严禁超载(吊篮的载重量包括人员的重量在内),且荷载在平台全长上应基本均匀。当施工高度较高及前梁伸出长度超过规定的范围时,平台的载重量必须减少,风力较大时,还必须考虑风压的影响(相当于增加平台的载重量)。具体规定是必须保证悬挑机构的抗倾覆稳定力矩要大于两倍的由吊篮升降部分自重、钢丝绳自重、重锤、额定载荷及风载荷所引起的倾覆力矩。 101、吊篮安全锁承受静力试验载荷时,静置10 min,不得有任何滑移现象。 102、吊篮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标定期限内使用,有效标定期限不大于一年。 103、吊篮的电气系统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0Ω,在接地装置处应有接地标志。电气控制部分应有防水、防震、 防尘措施。其元件应排列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