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皮鞋和打火机行业名牌培育质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皮鞋和打火机行业名

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温政办[2006]141号 【发布部门】温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8.09 【实施日期】2006.08.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皮鞋和打火机行业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

案的通知

(温政办[2006]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皮鞋和打火机行业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九日

温州市皮鞋和打火机行业名牌培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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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打造品牌大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品牌强市”的总体要求,加快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长效监管体系,提升全市产品质量水平和经济运行质量,根据《温州市实施质量与品牌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决定在全市皮鞋和打火机行业开展“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为主线,每年通过对1-2个行业开展“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进一步落实扶优扶强政策和治假治劣措施,优化企业发展和竞争环境、强化部门职能和服务,构建产品质量长效监管体系,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企业向循环经济和创新型经济方向发展,推进我市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方向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二年的努力,我市皮鞋和打火机两个试点行业的企业质量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产品质量有较明显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结合技术改造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有明显提高,市场准入比例在全省领先;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产品质量指数稳定在95以上,培育了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初步形成两个行业在规模、技术、人才、独立知识产权和品牌等方面的明显区域优势。通过进一步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力争到“十一五”末,两个行业产品国家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85%以上,省级定期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全市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产品质量指数达到96以上;再培育一批具 2 / 3

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牌产品,皮鞋、打火机行业名牌产品的销售产值要分别

占本行业销售总产值的50%、30%,名牌经济对我市经济贡献率要进一步提高;行业协会规范行业自律行为初步实现;两个行业均获得全国性区域品牌或优质产业基地称号。 三、2006-2007年的工作重点

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把“名牌培育质量提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尤其是质监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标准、计量、市场准入、质量监督、质量管理等手段和相关政策,实施分类指导,推动“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

(一)建立制度。督促企业建立质量联系人制度,企业质量联系人应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负责规划和协调企业的质量工作。质监部门要定期对企业质量联系人进行企业质量管理知识培训和质量工作最新动态通报,提高企业质量联系人队伍整体素质。 (二)名牌带动。帮助、指导企业按照《温州市名牌培育企业行为规范》要求,培育提高产品品牌和档次。对经济实力强、质量水平高、区域经济特色突出的骨干企业,要进行结对帮扶,帮助、指导企业做好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浙江名牌产品和温州名牌产品的申报工作。同时出台有关政策,鼓励名牌产品生产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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