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二号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固镇县二号棚户区改造项目 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县政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前, 《固镇县二号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公开征求意见50多天,超过法定时间,并经多次修订后,于2013年9月25日县十一届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补偿方案》充分考虑到被征收人的利益,在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补助奖励等方面给予了较大优惠,被征收人普遍满意,为降低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奠定了基础。

社会稳定风险,广义上是指一种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可能性,是一类基础性、深层次、结构性的潜在危害因素,对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会构成严重的威胁。一旦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社会风险就会转变成公共危机。广义的社会风险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涵盖了生态环境领域、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和文化领域的各种风险因素。在狭义上,社会风险是指由于所得分配不均、发生天灾、政府施政对抗、结社群斗、失业人口增加造成社会不安、宗教纠纷、社会各阶级对立、社会发生内争等社会因素引起的风险,仅指社会领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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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有可能引发矛盾纠纷,所以必须对其潜在的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基础之上,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基于上述情况,城关镇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及时组建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入户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同时向有关法律单位和个人咨询,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城市棚户区房屋征收补偿进行了全面的、认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了如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一、项目概况

固镇县二号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浍河路以南、铁路以北、锦园宾馆以东、黄元南路以西的区域,总占地面积667亩,涉及到房屋征收2400户,房屋面积约25万平方米。 二、房屋征收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内涵及其成因 房屋征收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政府在执行房屋征收决策、实施房屋征收的过程中给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财产等与其切实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 房屋征收对征收范围的人群影响是多方面的:失去收益性物业、失去宅基地及住宅、原有生活方式和邻里关系改变、产生失落感、剥夺感等。另外,不同时间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征收性质之间的不同补偿标准和方式,有可能导致群众对比甚至盲目攀比,造成误解,产生不公平感等。因城市房屋征收需要而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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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原居住地的被征收人,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他们不得不离开家园,失去原有的生存空间,去适应一个新的未知环境。引发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的原因,分析如下:

(一)房屋征收的强制性

在我国现阶段,房屋征收是政府行为而不是市场行为,由政府发布公告,组织与实施,政府行为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这样做利于保证工程建设进度要求。房屋征收在对被征收人进行公平合理补偿的前提下进行,不以被征收人自愿为条件。其产生的负面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

(二)被征收人对补偿的期望值过高

房屋的价值具有很强的区域性,不同的区位、不同的结构房屋价值相差显著。随着城市化的演进和城市的不断扩张,城市边界房屋升值明显,人民对房屋升值的预期加强,要价和附带条件越来越高。目前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虽然实行的是市场价,但和被征收人不断增加的要求和欲望相比,补偿常常不能满足被征收人的要求。

(三)房屋征收带来的破坏性

当人们的房屋被迫征收、被迫迁移时,其原有的生活模式会受到较大影响,大量有收益的生产资料将会丧失,收入来源减少;教育和医疗保健等福利设施及服务短期内将有可能变化;社会关系网解体。这种破坏性从表面上看,虽然能提升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但仍将影响被征收人的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

(四)补偿不公平等其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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