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整理-第三章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定义 1.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需同时满足: 确认条件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 环保设备和安全设备也应确认为固定资产 2. 工业企业所持有的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一般确认为存货,但若需与相关固定资产组合发挥效用的除外 注意事项 例:民用航空运输业的高价周转件,应确认为固定资产 3.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方法的,应分别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按成本计量,指构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直接发生的→价款、相关税费、运杂费、包装费、安装成本

间接发生的→应承担的资本化利息、外币专门借款汇兑差额、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 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员工培训费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先通过“在建工程”核算,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1)购入在建动产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购入在建不动产 借:在建工程 需安装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抵扣60%部分】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第二年抵扣40%部分】 贷:银行存款 (3)安装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外购的固定资产 贷:应付职工薪酬 (4)达到预定用途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按成本金额计入“固定资产” (1)外购动产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不需安装 (2)外购不动产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抵扣60%部分】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第二年抵扣40%部分】 贷:银行存款 第二年将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打包购入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 →按各项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成本按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决定,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 1.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 →自达到状态之日起,按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2. 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 →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自营方式 3. 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残料价值及赔偿部分后的差额: →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工程项目已完工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4. 领用原材料用于不动产建造的: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原外购原材料确认进项税额的40%部分】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成本包括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需分摊计入各项固定资产的待摊支出 待摊支出: →指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共同负担的相关费用 →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以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 出包方式 →待摊支出分摊率 = 累计发生的待摊支出/(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100% →XX工程应分摊的待摊支出 = (XX工程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分摊率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贷:银行存款 完工时结转: 借:在建工程-XX工程 贷: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对于特定行业的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应考虑弃置费用(例:核电站核设施) 1. 弃置费用→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 2. 确认→将弃置费用的现值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确认相应预计负债 3. 摊销→弃置费用最终发生的金额与现值间的差额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一般工商企业的固定资产报废清理费用不属于弃置费用,应在发生时作为处置费用处理 存在弃置费用的 借:固定资产 【建造成本+弃置费用现值】 贷:在建工程 【建造成本】 预计负债 【弃置费用现值】 借:财务费用 【每期期初预计负债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贷:预计负债 借:预计负债 贷:银行存款 1.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 →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其他方式取得的 2.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取得的固定资产 →成本分别按各自准则,但后续计量和披露按固定资产准则 3. 盘盈的固定资产 →作为前期差错处理,批准处理前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 1. 固定资产折旧 定义 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预计净残值 = 处置收入- 处置费用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应按月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下情况除外: 1. 已提足折旧扔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 按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3. 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停用的固定资产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折旧范围 →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 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转入在建工程,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考虑是否可以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会不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 不能确定的--折旧年限为租赁期与使用寿命中的较短者 能确定的--折旧年限为使用寿命 →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应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PS: 不能以包括使用固定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折旧 年限平均法 应计折旧额均衡分摊到使用寿命内,考虑净残值 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假定因素不是时间是使用,考虑净残值 工作量法 折旧方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预计总工作量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当月工作量 最后两年改为年限平均法,在最后两年之前不考虑净残值;属于加速折旧 年折旧额 = 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 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预计使用年限的逐年合计数 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的寿命年数 ÷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年折旧额 =(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属于加速折旧→早期计提多后期计提少,递减速度逐年加快,使成本加快得到补偿 借:生产成本【机器设备计提折旧】 制造费用【生产车间计提折旧】 管理费用【企业管理部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销售费用【企业专设销售部门计提折旧】 其他业务成本【企业出租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研发支出【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会计处理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中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贷: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复核: →至少应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以上三项进行复核 1. 使用寿命与原先估计有差异的,调整使用寿命 2. 预计净残值与原先估计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3.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消耗方式发生重大改变的,改变折旧方法 以上三项改变的,根据会计估计变更规定处理 2.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概念 处理原则: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or其他相关资产成本,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资本化支出 更新改造 →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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