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度井场道征用土地材料

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南石油开发事业部 2003年度在吴起县白豹乡9宗井场道路项目转

征用地情况的说明

市国土资源局;

该件报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南石油开发事业部9宗井场道路建设用地,属2005年遗留问题,占用白豹乡闫岔村、老庄沟村、吴河村等3个行政村集体土地13.7573公顷,耕地0.15公顷(旱耕地,不占基本农田),林地7.3546公顷、草地1.1873公顷,未利用地5.0653公顷,其中井场用地4.1120公顷,道路用地9.6453公顷。

补充耕地事宜,建设用地单位按规定标准交纳了耕地开垦费,依据吴国土资发?2007?19号文件,我局已在白豹乡吴河村土地开发整理进行立项,待项目完成后补充耕地0.15公顷,达到占补平衡要求。

关于规划调整问题,该项目属单独选项址项目用地,我局按要求编写了局部调整方案和说明,规划调整将在下轮土地和用总体规划修编时统一调整。

压覆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问题建设用地单位出具压覆矿产情况说明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鉴定及承诺书。

二00八年七月十日

长南石油开发事业部文件

中 国 石 油长庆油田分公司 长庆油田分公司

长南土字[2005]08号

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南石油开发事业部 关于2003年度 白208等9宗井场及道路用

地的请示

吴起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吴起县经济发展局《关于下达二00五年各项主要经济 指标的通知》( 吴经发发[2005]99号)精神,我厂于2003年建设白208井等9宗井场及道路,需征用吴起县白豹乡相关村组集体土地206.36亩(13.7573公顷),其中旱耕地2.25亩(0.1500公顷),林地110.32亩(7.3546公顷),草地17.81亩(1.1873公顷),未利用地75.98亩(5.0653公顷)。请局对以上征用土地予以审查报批。(祥见附表)

(此页无正文)

二00八年七月十日

长南石油事业开发部办公室 2008年7月10日

共印10份

吴旗县经济发展局文件

吴经发发[2005]99号

关于下达二00五年度 石油生产经营计划的通知

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南石油事业开发部:

现随文下达二00三年度石油生产经营计划,望结合你项目部实际,认真组织事实施,确保计划任务圆满完成。

附:二00五年度石油生产经营重要经济指标。 1、原油产销量:1万吨;

2、新打油井:20口(其中探井3口); 3、吨原油成本:469元; 4、吨原油利润:410元。

二00八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工业 经济 年度 计划 通知 抄送:县审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高县长。

吴旗县经济发展局 2008年7月10日印发

共印15份

吴起县国土资源局

建设项目用地初步预审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南石油开发事业部 2003年度9宗井场道路项目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南石油开发事业部 拟建地点:吴起县白豹乡闫岔村、老庄沟村、吴河村。 1、经实地踏堪,资料审查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该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符合单独选址条件。9宗项目用地征收土地13.7573公顷,其中一般耕地0.1500公顷,不占用基本农田。

2、按照占补平衡原则,建设用地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南石油事业开发部已按省政府(2000)4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我局已规在白豹乡吴河村立项,待项目完成后补充耕地0.15公顷,实现了占补平衡。

3、该项目用地由于面积小且零星分散,经实地勘察不存在压覆其它矿产资源。属于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符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综上所述,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南石油事业开发部2003年度9宗井场道路用地同意预审。

二00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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