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限制类]

一、农林业

1、天然草场超载放牧

2、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

3、单线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 4、1000吨/年以下的松香生产项目

5、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自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除外) 6、转瓶培养生产方式的兽用细胞苗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采用新技术的除外) 7、松脂初加工项目

8、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 9、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 10、珍稀植物的根雕制造业

11、以野外资源为原料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加工 12、湖泊、水库投饵网箱养殖

13、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开荒性农业开发项目 14、缺水地区、国家生态脆弱区纸浆原料林基地建设 15、粮食转化乙醇、食用植物油料转化生物燃料项目 16、在林地上从事工业和房地产开发的项目 二、煤炭

1、单井井型低于以下规模的煤矿项目:山西、内蒙古、陕西120万吨/年;重庆、四川、贵州、云南15万吨/年;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9万吨/年;其他地区30万吨/年

2、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煤矿项目

3、设计的煤炭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项目 4、未按国家规定程序报批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项目 5、井下回采工作面超过2个的新建煤矿项目 三、电力

1、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2、小电网外,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湿冷发电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空冷发电机组

3、无下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力发电 四、石化化工

1、新建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

2、新建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13万吨/年以下丙烯腈、100万吨/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20万吨/年以下乙二醇、20万吨/年以下苯乙烯(干气制乙苯工艺除外)、10万吨/年以下己内酰胺、乙烯法醋酸、30万吨/年以下羰基合成法醋酸、天然气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生产装置(综合利用除外),丙酮氰醇法丙烯酸、粮食法丙酮/丁醇、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 3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综合利用除外)生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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