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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大厦A区
钢筋工程清包工劳务分包合同书
甲方:中建六局二公司胜利大厦A区项目部
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经与乙方协商,由乙方提供足额、技术熟练的建筑工及相应的管理班子进入胜利大厦A区揽该项目主体结构钢筋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制定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胜利大厦A区
2、 工程地点:东营市济南路与西四路交叉口东南角 3 、工程的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4 、现场采用商品混凝土、现场加工钢筋,塔吊垂直和水平运输。 二、进出场日期:
进场日期定为2009年7 月(管理班子及班组长提前二天进场),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终止日期根据工程进展、乙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现场文明施工及综合管理等情况由甲方确定。
二、劳务承包工程范围、承包方式、工作内容:
1、工程范围:胜利大厦A区主体钢筋工程的全部工程内容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部分辅材),自备机具,具体如下:
辅材:包括绑扎丝、焊条、铁丝、电渣、砼保护层垫块(制作垫块用的水泥\\砂由甲方提供)。自备机具:所有钢筋工程设备及工具。 3、工作内容:
3.1钢筋工工作内容: (1)、准备工作:熟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放样,填写下料表及断料方案,领退料具,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下料表必须提前七天上报项目工长审核,经审核后同意下料方案后才能进行施工下料;桩头钢筋调直。 (2)、制作:包括平直、切断、弯曲、对焊、机械连接、材料搬运和半成品的取放,分类堆码挂牌,制作垫块以及保证钢筋间距的辅助卡具,预埋铁件制作、安放,钢筋支撑焊接。 (3)、绑扎:
a、 按设计要求将钢筋绑扎成型并放入模内,清理模板内杂物、截断铁丝等。
b、 预制构件包括安放垫块、卡具;预制构件包括绑扎成型构件的挂牌、垫楞、堆放以及入模和安放垫块。
c、 按甲方技术交底要求搭、拆能保证安全及施工需要的所有自用操作脚手架。 d、 φ14及φ14以上钢筋闪光对焊辅以电弧焊接长。
(4)、运输、装卸:包括场内全部水平及垂直运输,加工场及施工现场装卸、堆码整齐。 (5)、清理:清理每次绑扎后多余的钢筋、扎丝及工作区范围内废渣等垃圾,钢筋绑扎完毕后,要卸下所有自用操作架钢管上的夹具、扣件、所有材料及垃圾均须分类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剩余半成品钢筋调直等。
(6)、其它工作:配合甲方以及其它工种工作及砼浇筑过程跟班检查、护筋。 (7)、要求钢筋损耗率控制在经甲方审核的下料表的0.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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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其它清包工作内容:
(1) 清包管理:包括乙方队伍自身的组织管理、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 (2) 配合相应的施工管理人员,负责钢筋放样、对班组的技术交底、组织实施施工方
案、执行形象进度计划及现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3) 辅助用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用工、楼层及施工设施、辅助焊工。 (4) 与本分项工程相关的进出场材料、设备、机具的装卸。
三、承包工程费用:
在合同承包范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且施工质量验收优良,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均达到甲方要求,合同劳务分包分项单价如下:
其中分项单价如下:
1、 钢筋分项调直、制作、绑扎(含电焊、对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机械连接费用)按 建筑面积 元/平方
2、其它清包工作内容(文明施工、安全维护等),含在分项单价中包干。
以上分项单价作为施工过程中的结算单价。工程量发生变化时,以分项单价为准办理结算。
3、上述1至2项包干单价中均包括一切与承包工作内容有关材料(含垃圾,剩余及退场材料)的进出场装卸费用,各种工资、津贴、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费、劳保费、医疗费、差旅费、劳务队管理费、劳务税金、现场文明施工用工及工具、轻伤及轻伤以下安全事故医疗费等、大型设备以外一切用工的各种费用且包括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奖、工期提前或按期完成奖、安全无伤亡事故奖、文明施工达标奖等。
4、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如仅达到合格标准,单价按上述单价乘以70%结算。
5、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如达不到合格标准,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量不予结算、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甲方每月按甲方现场有关负责人签发的工程量结算单实完工作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与乙方结算。原则上甲乙双方分阶段核对结算完成的工作量劳务费用,但应遵循以下条件: (1)、按已完成钢筋工程工作量分项结算;其中:钢筋工程以隐蔽验收、砼浇筑完毕,经工程技术部、质量安全部验收后,作为工程量结算依据。
(2)、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及工程款的回收情况,如暂时不能如期支付,则付款适当延迟,但原则上延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但,乙方在甲方资金困难连续一个月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的情况下,须保证工程正常进行。
2、每次劳务费结算前,乙方应持有项目制定的实完工程部位的工程量结算申请单,由甲方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资料员签定施工完成部位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资料评定和材料节约,符合要求后,由项目合约部进行审核结算(设计变更及签证工程量另需注明,并附有项目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合约核算部签字认可的签证单才能办理结算),上报项目生产经理及项目经理签字。
3、完工时若钢筋实际用量少于图纸计算用量,按实际钢筋用量结算,节约的钢材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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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元/T给予奖励;实际用量若超出图纸计算用量,结算时按图纸计算用量结算,超出部分材料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结算付款时,严格兑现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奖罚条款。 5、由劳务税金由乙方自负。
6、付款方式:
10%的尾款在该工程竣工后经质监站竣工验收达后一次付清。乙方如承包范围内的工作未完就要求退场或达不到合同要求被甲方勒令退场,未结算部分工作量将不予结算、不予支付,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五、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省级优良等级并要求所有工序一次性成活。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和材料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相关班组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按双倍支付。
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甲方质检员进行验收。对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或无记录或记录与事实不符即要求甲方质检员验收,每发生一次,罚款200元。
3、焊接接头送检若出现不合格导致项目费用增加部分需由乙方承担。
4、甲方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200元。凡当月发生上述现象两次以上(含两次)者,则扣除当月结算单价中10元/T。
5、项目质安部、质检员按照以下标准及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验收,要求所有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90%。
6、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标准(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① 钢筋保护层误差:基础±10mm;梁柱±5mm;墙板±3mm。 ② 钢筋间距:间距±10mm;排距±5mm。 ③ 钢筋位移:10mm。
④ 钢筋制作偏差:箍筋±5mm;主筋±10mm。
⑤ 钢筋观感:横平竖直,缺扣、松扣数量不超过应绑扣数的10%,且不应集中。
六、安全事项: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班组兼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
2、乙方必须每周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并作好安全教育记录。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
4、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伤亡或造成他方人员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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