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费字[1992]452号

九、海员证书费(指按中期、中日渔业协定颁发的渔业海员证书)。 1、申请费50元 2、证书费10元

十、“海上求生、海上急救、船舶消防、救生艇筏操纵”专业培训证书费

1、申请费,每项5元 2、考试费,每项5元 3、证书费,每本4元

十一、合格证书费(包括大学本科、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生) 1、申请费10元 2、考试费20元 3、证书费6元

十二、补发证书费:凡证书丢失或损坏,需要补发证书者,收取申请费,证书费核查费登报声明费。 十三、核查费

1、要求核查考试成绩者,每门收费30元。 2、要求核查证书、档案,出具证明者,每人每次收费10元

十四、翻译费

1、将试题译成外文,每科收翻译费30元

2、将答卷译成中文,每科收翻译费60元

十五、考试机关赴外考试差旅费由申请单位负担。 十六、对港澳台和外国籍渔船船员,所有项目加倍收费;同时以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收取人民币总换券。

十七、所有收取的船员考试发证费,应专款专用于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的逐步完善和提高。

附件十五:

土壤肥料测试收费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土壤肥料测试收费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测试收费标准主要依据榈测试实际成本消耗(包括材料、水、电、气、燃料的直接消耗,以及仪器、仪表、设备折旧、管理费等)为基础,并考虑测试操作难易制定。 三、县级以上(含县级)农业行政部门所属的土壤肥料测试中心、化验室依据本办法收取测试费;省级以上(含省级)土壤肥料测试中心,化验室可收取测试现场采集样品费、资料费、培训费等。

四、测试人员应邀去现场采集样品,其旅差费由邀请单位支付。

五、省级以上(含省级)土壤肥料测试中心代为培训人员,可收取实习成本费,每人每月50元,不足30元按一月计算。

六、凡为外部提供测试数据、资料(不包括送样测试数据)可以收费。

七、有关部门下达的检测、评价测试等任务,由下达任务的部门拨给经费,不得向被检测单位收费。

八、由于测试仪器、测试方法、管理上的差异,各省可在本办法的收费标准内酌情下浮,对县以上农业基层部门和农民送样,其收费应降低40%-50%。

九、对一批样品数大于10个以上(含10个)或已签一年以上(含一年)合同的样品,按本办法收费标准的90%优惠。

十、凡属仲裁、鉴定的样品,需按委托单位要求进行测试,所需费用,由双方商定。

十一、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取的测试费、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测试费的结余部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测试费收入应纳入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并接受同级财政、物价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二、测试费收入全部用于测试专业开支。主要用于测试的直接开支:补充、维修小型仪器设备及有关测试工作的其他开支。

附件十六:

土壤肥料测试收费标准

一、测试人员现场采样收费: 1、土壤、化肥每样6元。 2、有机肥料每样10元。 3、水样每样3元。

4、仲裁分析、事故调查等特殊样采集,按同类标准每样收费提高50%。

二、提供测试数据资料收费:

1、凡索取常规测试数据20个数据以内(含20个)一次收费50元,超过20个数据的每超过一个加收5元。 2、索取磁盘、磁带记录数据由双方商定。

3、索取微量无素或其他特殊项目数据,20个数据以内(含20个)一次收费100元,超过20个数据的每超过一个加收5元。

4、索取内部印刷的文、图,只能收取工本费。

(一) 土壤

项目 水分 P值 H方法 烘干法 电位法 丘林法 收费标准(元) 6.00 5.00 20.00 25.00 125.00 15.00 17.00 20.00 7.50 8.50 9.00 15.00 30.00 40.00 25.00 10.00 20.00 10.00 25.00 35.00 25.00 25.00 25.00 25.00 60.00 备注 有机质 腐殖质 腐殖质组成 全氮 全磷 全钾 速效氮 速效磷 速效钾 缓效钾 交换总量 交换性阳离子 交换性酸 水解酸 容量法 开氏法 比色法 碱熔法 碱解氮 比色法 火焰光度法 I、HXO3法 滴定法 包括胡敏酸富里酸胡敏素 包括CaMgKNa 包括H.AI 滴定法 可溶性盐总量 蒸干法 电导法 氢化物发生法 氢化物发生法 银盐法 比色法 火焰原子吸收法 汞 砷、硒 砷 铬 铬 冷原子吸收法 原子吸收法 铜、铅、锌、镉 火焰原子吸收法 盐分组成 容量法 单元素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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