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GB5085.1-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for hazardous wastes Identification for corrosivity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公告

2007年第37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等7项标准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并由我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 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 四、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五、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六、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查询(网址:www.sepa.gov.cn/tech/hjbz/bzwb)。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1996) 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1996) 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1996) 特此公告。

2007年4月25日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组成部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技术指标,危险特性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依法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由以下7个标准组成: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本标准对《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1996)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是增加了钢材腐蚀的鉴别标准及检测方法。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3月2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199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腐蚀性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腐蚀性鉴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508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15555.12-1995 固体废物 腐蚀性测定 玻璃电极法 HJ/T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JB/T 7901金属材料实验室均匀腐蚀全浸试验方法 3 鉴别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3.1 按照GB/T15555.12-1995的规定制备的浸出液,pH≥12.5,或者pH≤2.0。 3.2 在55℃条件下,对GB/T699中规定的20号钢材的腐蚀速率≥6.35mm/a。 4 实验方法

4.1 采样点和采样方法按照HJ/T298的规定进行。

4.2 第3.1条所列的pH值测定按照GB/T15555.12-1995的规定进行。 4.3 第3.2条所列的腐蚀速率测定按照JB/T7901的规定进行。 5 标准实施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发布日期】20070425 【实施日期】200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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