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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5年广西省公务员招考简章
2015年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 为满足广西各级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度广西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全区14个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和26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共计划招录公务员926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6日至1996年3月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和报考海监船员、乡镇职位人员,报考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40周岁(1973年3月6日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干警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6日至1996年3月6日期间出生),但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6日至1996年3月6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8年3月6日至1996年3月6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与扶贫开发重点县的部分职位,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高中、中专及大专学历和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考者,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
(八)具备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报考条件以《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为准。
(九)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限定学历层次的职位,报考者要以所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2014年继续安排招录计划的10%(人民警察计划除外)定向招录在广西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
满2年以上、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4年3月6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新录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4年3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报考者从2014年3月6日起,可以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西公务员局网、广西人才网、广西政府网等网络媒体查阅《计划表》。
报考者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为方便报考,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报考者可通过上述网站查阅。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者可按照《报考指南》规定的操作步骤,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 “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考。 本次考试共组织两次网上报名。第一次是在3月6日—13日将所有的录用计划向社会公布、组织报名;第二次是在6月3日—6日,拿出部分因无人报考或报
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录用计划,组织未进入第一批面试范围人选名单的报考者重新报名。
报名期间,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每天17:30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相关报名信息,供报考者参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14年3月6日8:00至3月13日20: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待资格审查通过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白底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
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14年3月6日8:00至3月15日20: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由招录机关或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4年3月6日8:00—3月13日20: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计划招录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情形,接到招录机关通知后,可于2014年3月20日 篇二:2016上海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条件报名方法
2016上海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条件|报名方法 2016上海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条件有什么户籍要求、学历限制?上海公务员考试怎么报名,上海华图整理上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上海市2016年度各级机关及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日至1997年11月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安系统特警职位和优秀村(居)干部定向招考职位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八)具备中央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垂直管理系统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报考公安司法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公安部、司法部规定的体能测试。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须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的人员。
根据公务员法及其有关规定,服务年限满2年(含试用期)但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同意。对采取定向招考方式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报考。
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本市公务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