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知识点总结 课本重点:
1.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
性质: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其具体表现为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特征:知识产品之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之有形而言的,他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
1不发生有型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只是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2.知识产权的独占性
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只是产品
2对于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领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4.知识产权的实践性
知识产权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其时间性表明: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
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 著作权
5.著作权的主体,公民、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 6.某些作品著作权主体的确定 1演绎作品著作权主体
演绎作品是对现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而产生的作品。演绎作品的著
作权归演绎作者享有。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只能对其演绎作品享有著作权,对被演绎
作品不享有任何和权利。 2合作作品著作权主体
合作作品是两个以上的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判断要素
i.合作作品的创作者须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一个认单独创作的作品不是合 作作品
ii.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相互须有共创作品的合意
iii.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须有共创作品的行为 iv.各创作者的贡献形成一件完整的作品
合作作品的创作者可能享有两个方面的著作权,一个是整体作品的著作权,二是自
创部分的著作权。合作作品著作权人不仅共享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对自己单独创作
的部分也享有著作权,但各创作者对自创部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
体的著作权
3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
汇编作品,是对若干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她材料类的选择
或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4职务作品著作权主体 职务作品
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普通职务作品,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她组织的工作任务所完成的作品,但是,公民在创作作品的过程中,没有或者基本没有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技术条件,或
者不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普通职务作品的创作者是职务作品的完整著
作权主体,其所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