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风险评估

第一章 前言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的

为贯彻镇原县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镇办发[2010]82号)和中共镇原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原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建设工程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确保该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我校按程序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二、评估过程和方法

按照《镇原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镇原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要求,2013年4月我校请求有关部门、有关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

评估小组首先阅读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安全组织方案、工程建设方案等工程资料;并向工程技术人员、项目前期筹备人员咨询了项目的准备情况和进展,对项目进行了初步了解。多次深入一线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调研。评估小组还咨询了有关部门,对我县近年来总体信访工作、其他在建项目社会稳定情况进行了了解。

在上述基础上,根据《办法》和《意见》的要求,评估小组编制完成了《镇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评估内客

根据《办法》和《意见》的要求,本项目信访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论证、拆迁、项目施工等可能出现的信访和其他突出问题和应对措施。

1、项目建设中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包括环境影响、交通影响、安全文明施工、周边居民影响、劳资纠纷等。

2、项目其他涉及群众利益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

3、新建项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教育布局调整的有关规定;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项目的报批、设计是否符合规划、环保等部门的规定,手续是否齐全、详实。

4、项目是否符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及政府在资金等方面的承载力;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对我县职业教育的发展是否具有长远意义。

5、项目在各实施阶段是否按规定进行。 6、是否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

7、涉及国有资产及私有住户部分建筑的拆除是否按规定执行,群众的意见如何,是否能够接受,如何破解拆除过程中的难题,群众的利益是否能够得到保证。

8、项目实施中的招、投标是否透明,工程的资金使用、 工程质量的监管是否具体到位。

9.项目投入使用后的雨水和污水排流是否通畅。 四、评估依据

A、《国务院信访条例》

B、《镇原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的意见》

C、《镇原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

第二章 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镇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是一处新建的社会公益事业工程,建设年限为3-5年,概算投资2.5亿元,资金来源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招商引资及外国政府贷款相结合。计划2012年完成征地及综合教学楼招投标工作,争取完成地基基础部分。

二、工程方案

工程计划于2013年4月5日开工,于2015年11月15日竣工。

第三章 项目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本报告确定交通影响、施工影响、噪声影响等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社会稳定的不利影响因素。

(一)施工阶段影响

项目施工过程中,红线外居住人群、毗邻单位可能由于工程建设的一些影响进行利益诉求,如施工噪音影响、环境影响、出行不便等情况,要针对此类情况提出针对性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噪音影响

夜间施工有严格的规定,因此夜间噪声的影响相对较小,白天噪声较大,受影响的主要是居住区内停留的老人和小孩,而老人和小孩恰恰是对噪声最敏感的人群,他们的反应决定了居民的意见。

经过调查和走访,周边人群对施工期间和运营后的噪声影响的主要诉求如下:

务必杜绝夜间施工作业,并尽量避开过早、午休等敏感时间,保障沿线居民有一个比较舒适安静的休息环境。

在施工期间以及项目运营后,做好充分的隔音和降噪措施。能符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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