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可研报告

40万m3/a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项 目 概 况:

项目名称:40万m3/a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企业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总投资:

第一章 总 论

1.1企业概况 1.2编制依据和原则

1.2.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关于“七五”城市发展商品混凝土的几点意见》国家建设部; 《散装水泥发展“十一五”规划》国家发改委、建设部;

《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商改发[2003]341号); 《关于发展预拌混凝土的若干意见》(1995全国建筑工业会议);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2005

《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等7部局(2004第5号);

《萧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三版;

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数据及当地水文、地质、气向资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编制协议。 1.2.2编制原则

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和规范;

工业设备选型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先进性与经济性相结合,尽量减少工程投资。 1.2.3研究范围

根据国家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有关规定及要求,阐述项目建设的理由及必要性,提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的类别、性质,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工程技术方案;阐述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提出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措施方案;提出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进行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提出资金筹措方案及使用计划;对项目进行财务效益评价、偿债能力和抗风险分析,对建设项目社会效益进行分析。

1.2.4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混凝土用量不断增加,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现场分散搅拌混凝土的小生产方式已不能满足城市大规模建设的需要,因此,大力推广和运用予拌混凝土(又称商品混凝土)已成历史的必然。混凝土予拌化是工业发达国家共同的成功经验,代表了混凝土生产的最新最先进水平,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也是我国混凝土业今后的发展方向。

1、建设工程集约化、专业化的需求

预拌商品混凝土是工程建设发展的高级阶段,它是社会进步、文明施工的体现。混凝土的研制、生产、使用经历了170年的发展历史,予拌混凝土采用集中搅拌,是混凝土生产由粗放型生产向集约化大生产的转变。它体现了混凝土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是建筑业依靠技术进步,改造小生产方式,实现建筑工业化的一

项重要改革。

2、建设工程质量的基本保证

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水泥、骨料、水等无法准确计量,只能依靠操作人员的经验施工,容易出现质量事故。而予拌混凝土生产是由专业技术人员在独立的试验室严格按照配合比,采用微机控制方式,通过电子计量,准确地生产出符合建筑设计要求的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尤其是使用了外加剂和活性掺和料生产的高强度混凝土,不但大大加快了施工进度,而且从根本上解决了现场搅拌混凝土容易形成的质量隐患。

3、城市文明建设的标志

广泛使用予拌混凝土,能大大减少噪音、粉尘、道路污染问题,解决了施工扰民和施工现场脏、乱、差等问题,也减轻了城市道路的交通压力。

4、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体现

予拌混凝土全部使用散装水泥,年产40万m3的混凝土约用水泥19.45万吨,按照国家散装水泥办公室测算,每万吨散装水泥可节约包装费35万元,节电7.29万度,减少水泥损失500吨,带来综合经济效益1053万元。

正因为如此,“九五”时期建设部已将商品混凝土列为建筑工程中推广的10项新技术之一。目前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城市,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比例高达80%以上,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在东南沿海地区其发展势头强劲,按照国家建设部要求对高层建筑大部分县市已开始使用商品混凝土。

2003年10月,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商改发[2003]341号),文件规定,北京等城区从2003年12月3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其他省(自治区)辖市从2005年12月3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并逐步延伸到县级,为实现全国水泥散装化的目标打下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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