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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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广场装修管理规定

装修申报登记:装修申请须商户亲自到管理处申报登记(商户未能到现场的须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商铺装修申请表》,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施工人数、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 商业广场装修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规范商铺装修、加强商铺装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规定所称商铺装修是指业主、租户为改善商业经营环境,对使用的商

铺进行修饰处理的建筑活动;本规定所称租户是指承租人或其他使用人、 承租人和其他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修,应经房屋所有权人书面授权。

二、装修单位从业资格

1、从事商铺装修者,应具备下列条件: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具备装修装饰

行业资质。

三、装修申报登记

1、装修申请须商户亲自到管理处申报登记(商户未能到现场的须有亲笔签

名的委托书,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商铺装修申请表》如实申报装 修项目、施工人数、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

2、申报装修时,装修单位须带齐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

加盖公司公章。

3、提供装修设计图纸(装修平面图、天花平面图、立面图、大门装修图、

电源照明插座平面图、电气系统图、弱电系统图、空调位置图等)。

四、装修审批

1、装修资料提供符合条件者,管理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 2、批准后,装修单位须办理以下进场施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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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签署有关文件;

▲按规定交纳装修保证金及其它相关费用; ▲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 ▲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 五、装修施工注意事项 装修范围 (一)房屋结构

1、商铺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貌及公共设施、配套设施

的使用功能。

2、允许对商铺楼地面、内墙面、天花进行表面装修,商铺楼地面原水泥层不

得凿除,禁止使用超过15毫米以上的大理石、花岗岩等超重装修材料装饰地 面或内墙面,禁止用水泥、红砖在铺内砌墙或加厚楼板。

3、禁止擅自拆移住宅建筑的任何梁、柱、承重墙、外墙(墙体、门窗、空调

孔)及设有暗敷专业管线的内隔墙(有插座、开关、控制器件的墙面必有管线), 不得在楼板地面开槽安装水管,不得在楼面板上钻孔洞,或重击楼板。

4、禁止在楼板、屋面板、梁、柱等钢筋混凝土结构件上打洞穿管。 5、楼顶、外墙、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及其他装修活动必须符

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的要求,保证建筑物外 观统一。

(二)门窗及公共走道

1、业主装修时不得以重力碰撞玻璃门或震动铝合金窗户,以免引起门及窗塞缝

开裂或脱落,造成安全及其它因素影响,未经管理公司许可,严禁换改已安装的玻璃门、扩大门洞以及在铺位门外侧包边。

2、不得在商铺门外的公共场所走道上私设电灯及铺设地砖,不得在公共通道铺

设与原施工装饰色彩有反差的或妨碍公众通道的材料设施,不得在公共通道设置任何影响公共安全或可能影响他人的物件(如反光镜、雕塑、神龛)。

3、不得在商场外墙安装任何遮光帘、花架、天线、旗杆、旗帜、灯饰、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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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任何伸出物,不可在外墙拆、堵任何门窗。

4、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改变空调的风管,冷凝水管排放点、空调其他附带设 施。

(三)智能设施及管线

1、禁止更改室内外的供电、供水、有线电视、智能化管线、智能化系统所属

设备的安装位置(包括配电箱、各类传感器)。

2、严禁私自拆卸或敲击专用电子设备,如报警系统等。 3、严禁更换超出原设计开关的容量进行更换室内总开关。 (四)空调安装

1、空调应严格按照原设计中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预留位置旁留有供空调出水

用的下水管,请业主安装空调时一定把空调出水管装进预留的下水管里,禁止安装空调雨篷。若使用自装空调的业主,必须把室内排水管与室外排水管一并接入空调排水主管道。如原设计采用中央空调,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私自加 装其他制冷装置。

2、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改变空调的风管,冷凝水管排放点、空调其他附带设 施。

(五)招牌、广告

商场内部商铺需做招牌广告,须书面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并提供广告内容及平

面图或效果图,经管理处批准后方可设立。

装修施工管理

1、在装修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物业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装修。

2、装修施工单位所聘用的装修工人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一切责任均由装

修施工单位承担。

3、装修施工单位因施工所造成公共地方设施、他人人身财物之损毁或伤害,

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赔偿。

4、装修施工人员在广场内须按要求配戴出入卡;施工人员须与出入卡铺号相对

应,不得窜铺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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