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参加“泰国农业经济论坛暨农产品经贸合作洽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参加“泰国农业经济论坛暨农产品经

贸合作洽谈会”的通知

【法规类别】对外经贸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5.22 【实施日期】2009.05.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参加“泰国农业经济论坛暨农产品经贸合作洽谈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了促进泰中之间的经贸往来,泰国总理办公室、泰国商业部、泰国农业部决定在我国天津、北京、大连、西安、沈阳相继举办“2009泰国农产品中国巡展。”天津被泰国政府定为“2009泰国农产品中国巡展”的首站,其中“泰国农业经济论坛暨农产品经贸合作洽谈会”为巡展的系列活动之一。

“泰国农业经济论坛暨农产品经贸合作洽谈会”定于2009年6月5日14:00时在天津海河假日酒店(河北区海河东路凤凰商贸广场A区)五楼海河厅举行。出席本届洽谈会的30余家泰国企业主要经营农产品加工产品、水果、大米、木薯等。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同泰国企业交流的难得机会,积极到会洽谈。请将你单位参会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6月2日前报我委贸发处。 1 / 2

联系人:梁国超、张爽、魏建平

电话:58665725 23301335、23120598 传真:58665555 23301395 特此通知。 附件:1、会议程序 2、参会报名表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泰国农业经济论坛暨农产品经贸合作洽谈会” 会议程序

时间:6月5日14:00时

开幕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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