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公寓及康复中心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

五、项目风险分析

老年人及其子女对老年公寓这种居住养老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认知、认可需要一段时间

菏泽市属于大型中心城市,有898万人口,人均收入等同于全省乃至高于全国部分城市,可谓市场大,潜力大,但就老年人住宅市场而言,面对的是新的特殊客户群体,在社会家庭结构演变中,虽然“核心家庭”逐年增多,传统家庭逐年减少,但这毕竟需要一个时间过程,特别是老年公寓这种居住养老方式和生活方式必须得到老年人客户群体及其子女认知、认可,而认知、认可更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其认知认可程度决定了老年人住宅市场成熟程度,认知认可时间长短决定了老年人住宅市场成熟时间长短,因此,本项目风险之一就在于老年人及其子女对老年公寓这种居住养老方式和生活方式认知认可程度及时间长短。

六、风险规避与控制措施

1、认真进行项目选址。老年人公寓项目必须具有能满足老年人养老心理和生理需求的个性和特色,选择好项目地段是打造老年公寓个性和特色的载体和必须的物资条件,老年公寓项目能否成功关键在地段,因为地段是唯一的,是其它条件不可替代的。

2、本项目土地使用面积220亩,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分期建设,总周期约36个月。因此,必须首先做好总体规划,有了科学完整、协调统一、个性特色的总体规划,项目就具有了健康骨架和活的灵魂,就有了“量身定做”的依据和蓝图,就可避免项目建设中的随意性、盲目性,确保产品个性特色,整体风格。

3、项目总体方案和建筑设计必须遵从三条原则:一是建筑设计必须体现老年公寓的个性、特色及建筑风格;二是充分满足老年人特殊群体养老、休闲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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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需要,以人为本,实现人性化设计;三是老年公寓必须“量身定做”,“量身定做”应从设计开始。

4、本案“项目风险分析”一章对老年人公寓项目提出了风险提示,项目实施时,在硬件完备的基础上,还必须在软件上下功夫,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服务质量,做好推介宣传。提出详尽的具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方案,以服务为导向,化解人们对老年公寓的疑虑。

七、项目实施

1、项目发起人: 2、养老服务机构名称: 3、项目名称:

4、签订《村企合作协议》 5、筹办申请

6、获批后规划、土地、发改委办理相关手续

7、实施建设 (同时完成220亩土地规划,分四期建设,首期建50000平方米。) 8、申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9、开展养老服务

八、结论

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社会问题。我国是人口大国,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条件改善,人的寿命普遍延长。目前中国60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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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人口已有1.44亿,今后一个时期老年人口会以较快的速度增长,到2015年,将超过2亿。发展老龄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而现在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目前的社会养老模式提供的是最基本的服务,与老人的尊严不匹配,与子女的孝心不匹配。针对这种现状,我们借鉴了一些国内外的养老经验,结合中国传统的居家养老观念,拟在菏泽市鄄城县建设老年怡养公寓及康复中心—旨在为退休的中老年提供一种全新的、积极的、健康的社区养老模式。弘扬中国的孝文化,弘扬中国民族的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

目前,国家正在积极探索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一方面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在城镇建立社会福利院,发展老年公寓、养老院和老年护理院,在农村加强敬老院建设;同时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推动养老机构发展,以期最终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我们生存在这个时代,应该抓住这次历史机遇,为实现共同原景,自觉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该项目建筑面积120000平方米。建成后将为菏泽市范围及周边区域的约10000名中老人提供居住、休闲、养老服务,平均每人月消费1000元以内。有一定积蓄或退休金的中老年人,即可在此以中等消费享受高端养老服务。

万名老人在此居住,为合作公司和当地“村民”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和就业保证。据粗略估算每月约消耗谷类及薯类食物14.4万斤,鸡蛋24万个,肉类5.76万斤,蔬菜24万斤,水果7.2万斤。需要服务人员2000余人。

老年公寓及康复中心的建设,必将会替政府分忧,为老人解难,给村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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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促公司发展。是一荣俱荣,多方共赢的好项目。但中国老龄化特点突出:基数大,已占全国总人口的11%;增长速度快,半世纪走完别国一百年的老龄化进程;历史欠账较大,养老没有积累;人口老龄化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国家……因此,更需要低价位的养老公寓。国办发〔2000〕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规定: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用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要划拨供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在地价上要适当给予优惠;属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应适当降低。我们会抱着对社会负责,对家庭关爱的态度,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努力建造低成本公寓,以满足更多老年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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