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加快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及建议

摘 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并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其中明确提到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关键词:政府职能;职能转变;依据;建议

一、政府职能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含义 (一) 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指的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组织,根据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要而规定的在一定时期内的行为方向、基本任务和职责范围。1政府职能是政府内容的总概括,它规定着政府的规模、结构、组织形态和管理方式等,它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发展,根据不同时期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而变化。2 它包含以下三层含义:第一,在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中政府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第二,政府职能受国家职能的制约,是国家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职能的具体执行和体现,也是实施国家职能的关键;第三,政府职能是发展和变化的,各种形势和条件决定了政府职能的内容和实施政府职能的方式是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标准。 (二) 政府职能转变

政府职能转变是指政府行为方向和基本任务的转变,它是一个综合的、连续的、动态的过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包括三个层次,即需要退出的领域,需要强化的领域,需要转变的领域。3 一般而言,政府职能存在“三位”现象,即错位、缺位、越位,对于错位现象我们需要转变,对于缺位现象我们需要强化,对于越位现象我们需要退出。 二、现阶段我国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 (一) “管理”职能强,“服务”职能弱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的各种不良惯性始终存在并继续发挥着副作用。“管理\被政府认为是政府的首要职责,政府就自然而然以“社会管理员”自居,并以高姿态站在社会层面的上层对社会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控制,直接干预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这种高度而全面的管理与控制严重抑制了商品经济条件下市民社会积极因素的充分发展,同时也必然导致服务职能的弱化,管理职能继续被强化,“管理’’理念自然代替了“服务”理念。 (二) 政府机构设置不科学

长期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造就了我国不科学的政府机构体系,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现象十分严重。二是政府机构内部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部分政府部门职能定位模糊。三是没有科学有效的履行职能的监督机制和评价机制,由此导致了权责脱节和监督缺位。四是政府之问的事权与财权不明确,给政府履行职能带来了阻碍,影响了政府职能的有效实施。 (三) 职能行使方式不合理

我国长期缺少法治的历史传统,在行使政府职能时重行政手段和计划手段,轻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法治建设滞后。政府在进行宏观调控时应该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在此基础之上再加一些必要的行政手段,但在实际中许多方面仍然存在着政府行政手段运用过多、政府行为不够规范、依法行政相对薄弱等现象。这些是“人治\能力过剩而“法治”能力不足并存的现象。这种现象与市场经济的法治环境和社会公众对高效、廉洁的政府形象需求是背道而驰的。

(四) 政府的监管职能不足

首先,用来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存在很多空白,很多不法行为没有得到法律的明文制约与禁止,即使制定出来的法律法规很多也是内容流于形式,敷衍塞责,操作性不强;其次,执法不严导致政府行政能力低下,进而制约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最后,政府的信用体系残缺不全,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直接干预社会经济生活引起了严重的政府诚信缺失,公信力逐渐下降。

三、关于加快转变我国政府职能的必要性

(一) 政府职能转变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

政府的职能问题是一个与国家现象同样久远和复杂的问题。自国家产生以来,政府职能问题始终是关于政府的基本问题之一。政府职能是在政府和政府环境的互动过程中产生的,政府环境决定、制约和影响着政府职能,政府职能适应、利用和改造着政府环境。 (二) 政府职能转变是适应政府环境变化的必然选择

政治意识形态的变化和政治结构关系的变化是政治系统变化的两个方面。“意识形态,实质上是一个改造社会的计划。它的变化对政府职能的转变在战略上起到了指导作用。政治结构关系主要体现在“政党关系”和“宪政关系\。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政党关系逐步理顺,政府责任意识不断提高,这些都有助于政府职能的充分发挥。政党关系逐步理顺的同时宪政关系也在不断改进,党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后,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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